2018年8月5日晚,一男子打砸街面小卖部的视频在德保微信朋友圈传播,影响恶劣。
蜀黍来揭开谜底......
8月5日凌晨3时许,黎女士到德保县城关派出所报案称:8月5日2时许,其经营的烟酒店被一男子无故打砸,其本人的肚子也被踢了一脚,右手肘部被飞溅的玻璃刮伤,损毁一个烟柜及两个玻璃柜。
案发后,德保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令分管局领导率城关派出所、刑侦大队等部门开展案件调查工作,务必消除影响。
经连续工作,8月7日上午9时许,办案民警在马隘镇马隘村某屯将违法嫌疑人黄祥某(男,36岁)抓获。经查,8月5日凌晨,黄祥某在亲友家喝酒后,准备到宵夜摊继续吃烧烤,途经黎女士的烟酒店时,想到前一晚在此买啤酒时“每瓶卖贵了一块钱”,黄祥某认为近段时间很多商店都针对他搞“特殊待遇”---“随意提价”。黄祥某越想越来气,拿起水泥砖对小卖部一顿狂砸,并猖狂扬言“你的店铺不要开了,再开就死。”造成小卖部店主黎女士受伤和财产损失。
经审讯,黄祥某对酒后滋事一事供认不讳。目前,黄祥某因寻衅滋事已被德保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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