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张泽懿 陈芝敏报道 8 月 3 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这是该院首次将公开听证机制引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
此次公开听证是针对李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该案是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在处理来信来访中发现的。申请人李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案发后经法医鉴定其伤情为重伤(属一级伤残),其在事故中没有过错,且从 2006 年事发至今,肇事者一直没有对李某进行任何赔偿。虽然申请人李某通过其他途经和社会救助曾获得一定赔偿和帮助,但其家人为了给李某治疗,在长达 12 年的时间内早已用完所获得赔偿金,且变卖了家里唯一一套房子和汽车、摩托车。目前申请人高位截瘫、常年卧床,接下来还需要接受不间断的后续治疗,其家庭收入较少,家庭生活确实十分困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院拟对李某进行司法救助。
听证会严格依照有关程序进行,过程规范、有序。公开听证结束后,该院根据各方意见,综合全案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申请人李某进行司法救助 5 万元。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