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古龙、琼瑶会怎么写《法院的那些事》?

作品简介

来自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作品《金庸、古龙、琼瑶会怎么写

?》,创意新颖,内容生动活泼,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效果良好。

金庸?古龙?琼瑶?

相信有不少朋友

迷恋过金庸、古龙笔下快意的江湖

感叹过琼瑶笔下多情的人物

而当行政法遇上金庸、古龙和琼瑶

又将擦出怎样的火花

且说那日会期已至,群豪来到这凤凰山之巅,都觉气势威严。

一法徽独立天心,百座皆在其下。群豪入座后,一童子朗声诵念凤凰山规,功力尚不纯熟,但隐然已有大家风范。

正待席开,却见左方一位老者双目炯炯有光,神色岔然道:「敢问右方英雄,想必数日前,贵府已收到拜贴。今日群豪云集这凤凰山巅,皆是当事之人,或是一派掌门,为何独独不见贵府掌事之人。」

右方那男子,犹是弱冠小儿,众目之下只得起身,神情尴尬道:「掌门及众位长老近日皆出山云游,憾不能赴会。」

那老者怒气更盛,大声道:「今日拜山,一请凤凰山主居中裁纷,二是要见见贵派掌门,将前情旧事说个清楚。若得相见说理,这纠纷一笔勾销又何妨不可。奈何贵府门禁森严,不把我等闲散俗人放在眼中。也罢,这场纠纷,誓必诉至浦口圣山去!」

提示:《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进一步明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告官不见官”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利于矛盾化解哦!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红叶。

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上官金虹没有说话,低着头,将面目全都藏在斗笠的阴影中,仿佛不愿让人看到他面上的表情。

但他的眼睛却一直在盯着老人手中的横幅,观察着老人的每一个动作,观察得非常仔细。

老人站在那三层竹寮之前,神情漠然,横幅中「违法强拆」四字红如血迹。

老人膝下独子却自侧袋中慢慢地取出一黑色四方匣子,慢慢地用大拇指轻触机关,然后用黑洞洞的口子对准上官金虹。

他的动作很慢,但手却很稳定。

上官金虹忽然走了过去,走到那小儿面前,停了下来。

上官金虹慢慢地将大掌覆上那黑洞洞的镜头--

「大兄弟,别拍了。我们不拆了!」

提示:《行政强制法》对于强制拆迁有着严格的职权规定和程序规定,在实践中,强制拆迁行为极易因程序缺失而被判决违法。在作出强制行为前,一定要对照《行政强制法》检查程序是否到位!

提示:立案登记制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滥用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公报案例“陆红霞诉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中明确表示,“对于缺乏诉的利益、目的不当、有悖诚信的起诉行为,因违背诉权行使的必要性,丧失权利行使的正当性则应认定构成滥用诉权行为。”所以行政相对人也要正确行使诉权哦!

大家是不是觉得意犹未尽

别方

我们还有“两体”未放

敬请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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