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歌词是这么唱的
“朋友一生一起走”
可是朋友多了一定路好走吗?
交友不慎当心自己也被算计哦!
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已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102.1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作案经过
今年二月十八日下午六时许,蔡某与范某等人在富顺县飞龙镇韦某家作客,期间,范某将自己的苹果手机放置于韦某家卧室内充电,蔡某进入卧室后,发现范某正在充电的苹果手机,随后,趁周围无人注意时,将该手机盗走。
经富顺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苹果6S PLUS手机价格为2773元。
今年四月二十九日八时许,蔡某在其朋友王某家卧室内,趁王某熟睡之机,以秘密窃取的方式,通过王某手机内的支付宝平台将王某银行卡内的两千元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此后,蔡某在富顺县东湖镇信用社将两千元现金取走,并回到王某家偿还王某六百元借款后离开。
当天十一时许,王某通过支付宝记录发现被蔡某盗走两千元,便追至富顺县丝厂将蔡某挡获。蔡某为求脱身,偿还王某六百元,并将自己随身携带的背包交由王某看管,以借钱还账为由溜走。
王某察觉后,将蔡某的背包打开,发现背包内有一部手机,王某将该背包送至赵化派出所并报案,经核查,王某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背包内所装手机为范某被盗的苹果手机。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幅度内判处刑罚。被告人蔡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亲属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蔡某某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朋友不在多
真心一个就够
你身边有知心的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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