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对假冒产品都深恶痛绝
但还是有些人在铤而走险
这不,又有不法分子
开始打制作冒牌酒的主意了
他们买来酒瓶和假商标
自己动手灌装茅台、五粮液等名酒
2017 年 11 月 2 日
林全顺、林福海、陈国全、张进文
因涉嫌范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云岩区三桥一出租房内被警方抓获
今天上午(8 月 16 日)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进行审理
自 2017 年 8 月起,被告人林全顺、林福海、陈国全、张进文在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偏坡村 185 号一自建房内制作假茅台酒、假五粮液酒;
同年 11 月 2 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假茅台酒 154 瓶,价值人民币 15 万余元;假五粮液酒 60 瓶,价值人民币 5 万余元;已销售假茅台酒价值人民币 2 万元,价值人民币共计 22 万元,当场查获绵竹大曲酒 12 瓶,相关原料及生产设备。
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贵州茅台酒及包装材料不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包装的产品;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案五粮液酒是假冒我公司 " 五粮液 " 酒的产品;
贵阳市花溪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500ml 飞天茅台每瓶价值人民币 999 元、200ml 飞天茅台每瓶价值人民币 429 元;五粮液酒每瓶价值人民币 969 元。
检察机关认为
被告人林全顺、林福海、陈国全、张进文
明知 " 茅台 "、" 五粮液 " 注册商标是他人所有
仍予以生产并销售
涉案金额共计价值 22.9136 万元,
其行为已经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此案再次警醒大家切不可触碰法律 " 红线 "
作者:杨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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