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张宇华 记者 徐驰)由于大量良莠不齐的商家纷纷入驻淘宝网,如今假货、刷单等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层出不穷,可是,不仅买家有时“吃亏”,有几个淘宝卖家也在网上被人利用银行转账规则骗走了数千元。
银行账户转账却“另有玄机”
今年4 月的一天中午,淘宝上开网店的齐某收到客户通过阿里旺旺发送的消息,要求订货。双方通过阿里旺旺谈妥了第一笔订单840元,但对方称自己的支付宝是借来的,里面没钱,绑定不上自己的银行卡,可以先把钱通过银行账户转给齐某,齐某收到后再通过支付宝转给他的支付宝上,这样他的支付宝有钱了就可以买货了。
由于是银行转账,自己收到钱后再转账给对方不会有损失,且可以做成一单生意,齐某没有怀疑就同意了。对方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及姓名发给了齐某,齐某也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及手机号告诉了对方。
没多久,齐某就收到了银行发给自己手机的短信息,内容是受理陈某某向某银行账户转入840 元,同时对方也告知称, 840 元已转入其账户了。齐某没有怀疑,立即通过自己的支付宝向对方转了840元。正等着对方下订单时,对方又陆续通过银行转账给齐某账户四笔钱,称还要加单。
在收到银行发来的四条受理短信后,齐某尽管有些疑惑,但还是立即向对方的支付宝分别转入前三笔的金额。在转最后一笔钱的时候,齐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感到对方怎么老是加单,不正常。就再次翻看了一下短信,发现只是“受理”,钱实际上没有入账,再在手机银行上一查,钱果然没有增加。齐某发觉受骗,最后一笔钱就没有再转账,同时也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今年7月,警方在辽宁省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到案。
利用银行转账规则实施诈骗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在今年4月注册了支付宝账号。后在淘宝网上以购买商品借用他人支付宝,账户内无钱款为由,要求先用银行转账钱款至被害人齐某的账户,再由被害人将钱款转至陈某提供的支付宝账户后进行消费。在征得被害人同意后,陈某用其父亲的银行账户向被害人账户进行预转账操作,让被害人误以为钱已到账,后将收到的钱用支付宝转至陈某提供的支付宝账户。在收到钱后,犯罪嫌疑人陈某立即将钱提现至自己的银行卡,在未实施约定消费的同时,骗取被害人齐某3800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还使用相同的诈骗手法骗取了在淘宝开网店的王某、牛某人民币各1000元。
犯罪嫌疑人陈某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诈骗罪。近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规定,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银行转账有普通转账和实时转账,实时转账能即时到账,但普通转账则按照正常程序需要1至3天,且随时可以取消。所以大家在办理转账业务时,一定要查清自己的银行账户内是否真的收到钱款,以免被犯罪分子用普通转账的规则实施诈骗,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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