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证明”你不得不知道这些

一转眼,

2018 年已经进入 9 月了,

这意味着 ······

离年终奖又要近一步了!

你是不是在想,

年终奖到手一有机会,

就把老板给炒了?

或者看到身边一些人

跳槽以后升职加薪,

马上换车兼买房的戏码,

也忍不住要跳一次?

人挪活,树挪死。

年轻不跳什么时候跳?

当要跳槽时

我们都是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

但线人想说的是:

跳槽有风险,起跳要谨慎!

可别在职场做布朗运动。

而且,

在离职时有一件

非常重要的事情必须要做的,

那便是让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很多的职场人

一到离职时就直接拍屁股走人

对离职证明非常的不在乎

其实这是一种非常不对的做法

这将会对以后再次找工作

带来很多的麻烦

赶紧来了解一下 ~

什么是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就是证明你已经从原单位离职,你已经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明。

通过离职证明可以证明以下几点: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 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 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

■ 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 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同时,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是续接社会保险等,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职时,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很多单位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及赔偿责任,对没有离职证明的员工在录用时会十分慎重。

为什么一定要开离职证明?

因为离职证明是证明你已经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有效证明,如果你在离职的时候不开离职证明,新单位就会因为担心劳动者会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而拒绝劳动者入职。

此时,职场人因为没有开具离职证明,所以在离职之后就会出现社会保险不连续,找工作时遇到一系列阻碍的问题。

给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同时,离职证明上应该写什么内容,也是有法律约定的,不能随意乱写。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仅限于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对于离职原因,或者对员工的能力、品行等评价性内容,则不是离职证明的必备条款。假如用人单位写了这些法定外的内容,对劳动者造成了损害,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离职证明应该怎样写,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一、离职证明何时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离职证明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提供;在实操中,可以在工作交接完毕,离职手续办理完成后开具。

但是这里要注意,假如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拒绝开具离职证明的。因为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

遇到恶意不交接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 " 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 "。

二、离职证明内容应当写什么

离职证明应当并且只能写 " 四要件 ",即: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期限。

除了 " 四要件 " 之外的其他内容,要符合不损害员工利益原则,而且必须经过员工本人许可,不能随意添加。否则,离职员工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公司依法重新开具。

根据我国失业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向人社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则是人社部门判断依据之一。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但不得恶意歪曲事实,对劳动者作出负面评价。

对于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应当在离职证明中注明,以便新用人单位能够清楚地了解到这方面的信息,规避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

离职证明的格式样式基本如下:

离职证明

兹证明 ×××(先生 / 女士)(身份证号 xxxxx)曾在本公司担任 ××× 部 ××× 一职。劳动合同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止。现于 ×××× 年 ×× 月 × 日双方共同解除 / 终止劳动关系,属自愿 / 非自愿离职性质。其在本公司共实际工作 × 年 × 月(××××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相关离职手续已办妥 / 相关工作尚未交接完毕。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 该员工与本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自 xx 日起两年内不得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提供服务。

备注:

本证明书一式三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 有限公司(盖章)

×××× 年 ×× 月 × 日

三、不写明离职理由,产生纠纷怎么办

假如员工是因为严重违纪或者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由用人单位依法辞退的,而离职证明中又不能写上损害员工利益的内容,万一员工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进行索赔,要如何证明员工的离职原因呢。

这时候,用人单位可另外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 协议书》 ( 有送达证明 ) ,列明解除员工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如涉及工资薪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事项也应作出约定,作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凭证。

来源 :南方 +、51 工社、劳动法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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