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本罪所侵犯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侵犯的对象包括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客观方面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我国《劳动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

网友咨询:

对强迫劳动罪该怎样处罚?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解答:

强迫劳动罪就是指以胁迫、殴打、危险等方式强迫劳动者进行工作的行为,在我国对于强迫劳动罪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触犯了此罪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24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 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刘伟律师补充: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强迫他人劳动,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严重侵害他人的人身自由和劳动权利,应当予以惩处。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特征:一是,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所谓“暴力”手段,是指行为人对他人人身实行殴打、捆绑等强制手段,使他人不得不按行为人的要求进行劳动;“威胁”手段,是指行为人对他人实行恐吓、要挟等精神强制手段,如以人身伤害、毁坏财物、损害名誉等相要挟,使他人产生恐惧,不敢做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得不按行为人的要求进行劳动;“其他手段”,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他人无法抗拒的强制手段,如禁止离厂、不让回家等。二是,行为人实施了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即迫使他人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劳动。如果行为人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进行劳动,而只是对劳动者在工作中进行严格要求,或者劳动者自愿超时间、超负荷地工作,行为人并未对其进行强迫的,则不属于强迫他人劳动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刘伟律师总结: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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