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大案要案被查处!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自今年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以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靠群众、依法打击,构建反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而努力。该委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291条,移送公安59条。成功查处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打出了声威;另外还联合公安打掉涉恶团伙4个,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从众多案例中,精选出8个扫黑除恶的典型案例,旨在给犯罪分子以震慑,给广大人民群众以提醒,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扫黑除恶人人知晓、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案例一:涉嫌恶意敲诈职业索偿人团伙被捣毁

职业索偿人顾名思义是以举报投诉等打假行为获取利益为生的一个群体,且该群体近年来数量不断增多,打假手段、打假内容日益多样化,不仅浪费行政资源,而且破坏商业秩序甚至团伙作案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隐然形成一股黑恶势力。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场稽查局(下称“市场稽查局”)对此群体关注已久,今年以来,根据中央关于“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市场稽查局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排查出该群体违法犯罪的线索脉络,固定相关证据材料,于3月联合罗湖公安局一举捣毁李某等6人为主的职业索偿人团伙,依法以敲诈勒索罪予以刑事拘留,目前经罗湖区检察院审批,已对李某、刘某某等6人全部予以批准逮捕。

2016年1月开始至今,李某伙同6人分头在深圳各个区的商店酒楼进行踩点,发现有售卖无合法来源食品的商店酒楼,即合伙大量购买相关食品,随后以个人名义实名向市场监管委网站进行举报投诉,并将投诉后收到的回复信息发给其购买食品的商店酒楼进行敲诈及索赔,被敲诈的商店酒楼为了不被行政部门查处便赔偿钱财给该团伙,该团伙敲诈成功后便不再向市场监管委提交收集的证据而是将证据退回商家,并向市场监管委申请撤诉,如没有敲诈成功便将证据提交并向法院提请诉讼。专案组发现该团伙的作案行径后即联合进行外围摸排,通过该团伙相关人员在市场监管委网站的举报投诉记录进行分析,有的放矢针对其举报投诉后又撤诉的既遂案件,主动找到相关被投诉人了解详细情况,重点排查出来17条涉及该团伙的敲诈勒索线索。

上述涉案人员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专案组将该团伙抓获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等6人予以刑事拘留;目前,经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批,对李某等6人全部予以批准逮捕。

案例二:稽查局再破全国性虚假注册登记大案

为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率先在深圳试点商事登记改革, 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目前深圳经济主体总量已超过310万,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然而也正因为商改在深圳推行的最早,改革最深入,随之而来的虚假注册问题也暴露的最早,最集中。虚假注册隐匿了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各部门难以对其进行精准和有效的打击,容易被用于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如金融诈骗、洗黑钱、偷税漏税等,虚假注册问题如不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极易成为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为此,深圳市场监管委自2016年以来,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从注册登记源头把关、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再到虚假注册专项打击,进行了全面综合治理。2017年查办了“7-10”全国首宗虚假注册大案,首次揭开了虚假注册黑幕,联合公安机关抓捕了9名犯罪嫌疑人,牵出虚假注册的公司9800多个。

2018年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东风,市场监管委与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形成了打击虚假注册协作机制,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源2018”专项行动,取得了丰硕战果。8月24日,市场稽查局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市税务局稽查局,破获一宗全国性虚假注册登记大案,现场控制涉案人员20余人,查获一大批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银行U盾、税控盘、公章、私章、开户证书等,其中除了本市的虚假企业执照,还有广东其他地市甚至辽宁、内蒙古等地的虚假证照,涉案人员具有明显的团伙作案性质。执法人员当场将涉嫌证物逐一清点造册,足足铺满了整间办公室的地板,场面令人震惊。这是继“职业索偿人”敲诈勒索案之后,市场监管委扫黑除恶工作的又一重要战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打出了声威。

因营业执照注册地和身份证住址涉及多个省市,需多省市多部门配合调查,目前该案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三:坪山局查获强迫销售食品涉嫌涉强迫交易案

4月13日晚8时许,根据扫黑除恶前期摸排掌握的线索情况,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坪山局与坪山公安分局对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头社区某窝点开展联合行动。在该栋建筑物的三楼,执法人员与办案民警现场发现该处存放有“鳗鱼丝”“黄花鱼”“圣女果干”等18种预包装食品(共计1179包,每包重量约为75克)以及手机5部、胶辊1条、西瓜刀2把、台式电脑、IPAD平板电脑、华硕笔记本电脑各1台),因当事人涉嫌存在强迫交易的刑事犯罪行为,坪山公安分局民警将现场查获的上述物品作为物证予以扣押。

经调查,当事人彭某某在2017年12月21日前已经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其领取的营业执照名称为深圳市坪山区某农产品销售店,并招有刘某某、蔡某某两名员工。对外,彭某某自称为“公司”总经理,刘某某为总监工并负责送货,蔡某某为财务和监工。随后,利用诱骗、胁迫等手段招揽了30多名未成年被害人加入“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强制摊派销售任务,以暴力恐吓的方式,强迫上述被害人在坪山区坪山中学、宝山技工学校等多间学校销售食品。此案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

案例四:南山局查处以体测为幌涉嫌诈骗老人钱财案

8月初,根据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扫黑办的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联系了举报人某老人,据老人讲述他是被一个年轻人带到南山区某商务中心某楼层听讲座,并做体测,之后被告知有多种疾病并很严重,要求老人买药治疗,老人支付数万现金后,当事人通过邮寄的方式送来商品,发现其销售的商品为食品,与其现场宣传的药用功效没有任何关联,怀疑受骗,后举报人要求当事人退款,遭拒绝。

根据线索及多方收集证据,南山局执法人员锁定了位于南山某大厦21楼及另一商场某写字楼的当事人的两个经营场所,立即组织联合行动,对被举报公司以免费赠送“礼品”的方式四处拉老人到所谓的专家健康讲座点进行现场核查。

南山局从现场收集的一些当事人“遗漏”的材料看,这伙人针对每个老人,均有一份《顾客分析表》,里面除了要了解老人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外,还特别要求了解老人的经济收入及支出情况,现场遗漏的另一张纸,登记了各业务员销售金额及提成金额,据初步统计,仅这张纸上记录的金额已近几十万元。从现场当事人工作人员手机信息上看,这伙人人数较多,分工明确,危害极大。

南山市场监管局于8月16日将此线索报上级扫黑办,转公安部门对相关不法分子涉嫌诈骗犯罪行为进行刑事侦查;同时也对涉事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通过调查取证,现已认定该公司广告违法,拟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该违法企业依法作出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稽查局查办虚构藏茶价值误导3000余投资人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控金融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圳对防范金融风险尤为重视。尤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治理金融领域乱象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我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班成员单位之一,市场稽查局立足职责,从虚假宣传入手对深圳某某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虚构藏茶价值误导3000余投资人一案重罚120万元,有力震慑了虚拟币和区块链等金融新兴领域虚假宣传乱象。

2017年3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发现深圳某某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普洱币、普银币等虚拟币产品,要求予以查处。市金融办立即牵头多个职能部门对深圳某某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通过公司对外的宣传资料和询问调查,掌握其经营模式,通过系统数据的调取,掌握其虚拟货币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过程。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作为工商稽查部门,成为现场检查的主力军。调查显示,当事人成立于2015年9月,主营业务为发行普洱币、普银币等虚拟货币。当事人自2016年7月开始发行普洱币,截止到案发时,当事人营业收入近3亿元,购买客户超3000人。

市场稽查局在认为该案极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于是将这一线索推送给了公安部门。3月28日,公安部门对该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开展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及时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

案例六:盐田局打掉一个制售假酒的犯罪团伙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盐田局根据群众投诉,联合公安机关打掉一个制售假酒的犯罪团伙,该团伙经营的假酒涉及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等各大知名白酒品牌,初步推断该案案值逾千万元。

2018年春节后,有消费者到盐田局反映称他在网络上看到有国窖1573等高端白酒在网上以优惠价格促销,于是他购买了一批,喝过后感觉酒味呛鼻、口感辛辣,明显是假酒,但是由于该消费者是通过微信购买的,很难找到商家退货索赔。对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盐田局非常重视,进行了深入分析:一是该批假酒外包装非常精美,与正品几乎一模一样,难以通过外包装鉴别真假;二是该销售行为是通过微信在网上销售,传播速度快,涉及面广;三是假酒来源渠道隐秘,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较大的社会危害性。盐田局决定立案,对该情况展开调查。

经过前期调查发现,该案件背后的当事人经营的假酒种类众多,且储存窝点不在深圳和广东省。因此盐田局推断,该案背后极有可能存在一个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且该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案件查处难度非常大。5月24日,又有一消费者到盐田局投诉称其买到国窖、剑南春等疑似假酒一批,涉案货值约20万元,涉案金额较大,和之前的投诉做对比分析,盐田局认为这是同一团伙所为,且已涉嫌犯罪。盐田局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并与盐田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了5.30假酒专案组,联合展开调查。

经过盐田局和盐田公安分局前后一个多月的联合调查,专案组发现该团伙有多处生产和销售窝点,分别分布于河南省和湖北省 ,调查难度较大。盐田局立即向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进行了汇报,市市场稽查局吴兵局长非常重视,亲自协调湖北、广东等地食药局,并指派食品稽查处骨干力量参加行动。8月1日,盐田局抽调稽查科、盐田所骨干及市稽查局稽查人员,联合盐田公安分局治安科、巡警大队、盐田港派出所等骨干成员赴河南和湖北实施抓捕行动。行动抓获涉案人员7人,查扣一批假酒、假酒包装物品、酒瓶和生产工具,查获的假酒和包装物品约350箱,货值约400万元。根据已掌握的情况,该团伙已销售假酒近千箱,初步判断案值逾千万。

该案的主要嫌疑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经构成犯罪,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案例七:稽查局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商标侵权小罐茶案

4月18日, 市场稽查局接到北京小罐茶业有限公司的投诉,称前海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侵犯其第15908554号、第1679155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小罐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18年4月18日,市场稽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生产涉嫌侵犯第15908554号 、第16791551号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小罐茶一批,为查明事实,市场稽查局依法扣押并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第15908554号、第16791551号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大量生产、销售、仓储与权利人小罐茶注册商标近似的系列产品,将侵权产品与注册商标相比较,涉案产品含有的“ ”标识,与权利人注册商标 和 的字体,图形,拼音都一样,只是在“ ”标识后面添加茶品名称,构成商标近似,涉案产品整体包装与权利人产品包装相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认为该侵权产品的来源与权利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侵犯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另查明,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标有“ ”标识的小罐茶包装盒上标明生产商为前海某公司及其生产许可证号。案发后,当事人提交了标明生产者为前海某公司、署名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核查,该许可证编号主体为福建省白塔山茶业有限公司,该《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伪造证件,当事人亦承认提供了伪造证件,当事人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案例八:福田局查处涉嫌强买强卖行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福田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福田局领导召开局务会研究工作计划,由局一把手挂帅,成立了福田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6月19日,福田局接福田区扫黑除恶办转来关于某市场在猪肉销售领域有人涉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的扫黑除恶线索转办单。福田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布置任务,指示科所联动,共同对线索进行摸排。福田局执法人员对该市场的肉档经营者进行询问调查、对该市场的猪肉进货价格与其他福田区的市场的猪肉价格的对比,判断该市场可能涉嫌强买强卖行为。经排查,对三人涉嫌强买强卖行为的相关线索移交区扫黑除恶办处理。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