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的普及,几乎每一部智能手机都安装了微信。相应的,微商和代购等行业悄然兴起。尽管微信好友大多是亲戚或者同学等或多或少打过交道的人,但是对于他们所售卖的商品的质量我们还是难免打上一个问号。
近日,共享单车退款难的新闻层出不穷,网约车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值得庆幸的是,历经四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终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发布,并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身为消费者,我们的权益得到了法律强有力的保障。同时,法律也对电商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保障维护。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当消费者购买到假货时,不仅仅是卖家,就连平台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距离今年的“双11”,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在今年,商家将不用再担心自己被平台逼着“二选一”了。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崔聪聪认为,这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二选一”行为,不符合自愿原则,也有悖于公平原则。如今,电子商务法针对这一问题作出多项规定,给平台内经营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相信无论是卖家还是买家,大家的行为都会得到更加规范的约束,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加合理的保障。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