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虎毒不食子”。
然而李女士的丈夫却要卖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李女士是昆明寻甸人,
在昆明打工时认识了蒋某。
婚后,他们有了两个孩子。
然而去年4月,
蒋某竟然把年仅8个月的儿子卖了。
蒋某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生出邪念开始四处寻找买主。去年4月20日,他骗妻子说自己要带孩子出去玩,于是带着8个月的儿子来到昆明一地铁口与买家见面。
见面后,蒋某仓促将孩子交给买家便急切向对方索要1.6万元,拿到钱后毫不留恋地离开,带着钱独自到罗平躲了起来,将卖儿子的钱一部分用于还债,一部分用于吃喝玩乐。
李女士发现异常,多方寻找,终于在罗平找到蒋某,得知孩子已经被卖了。
事后,蒋某的父亲报了案。一周后,警方将孩子找回。
案发后蒋某辩称,因经济条件太差无力抚养,遂将孩子送由他人抚养,自己只是收了一点营养费。但公诉机关认为,其将亲生儿子随意贱卖给他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民间送养的范畴,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因犯拐卖儿童罪,蒋某获刑3年。
丈夫入狱后,李女士除了要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还要照顾年迈的父母。检察官深入李女士家走访调查后,为李家人申请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接过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李女士万分激动
回忆起一年前丈夫拐卖亲生儿子的经历,
李女士的心仍然刺痛。
来源:综合昆明官渡检察、春城晚报
编辑:tu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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