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女子报警称在草丛被人强奸?警方调查发现…

原标题:惊呆!女子报警称在草丛被人强奸?警方调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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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处理了一起涉嫌谎报警情的案件,报案人46岁的女子陈某因30元钱没拿到手,报警称自己被“强奸”。

事情是这样的:

8月底的一天,江南派出所接到陈某来电报案称其被“强奸”。

江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陈某表现较为平静,只听对方指责所谓的“犯罪嫌疑人”,“他没有给我30块钱……”

(网络配图)

怎么回事?原来,8月28日上午,陈某做完工准备走路回家,由于天太热,就坐在路边的凉亭上小憩。

此时50岁的李某骑着电瓶车路过,见陈某孤身一人,他便上前搭讪,“你去哪里?要不要带带你?”

太阳太晒,陈某也感觉有些吃不消,便答应李某,上了对方的电瓶车。

(网络配图)

陈某上车后,两人聊起了天,一开始还好,渐渐地李某有些过分起来,他的手伸到后座,开始对陈某动手动脚。

另一边,陈某一开始也没有太过拒绝,这助长了李某的嚣张态势。随后,李某提出要与陈某发生性行为,陈某表示拒绝。

李某还不死心,竟提出给陈某30元来交换,陈某沉默了一会,答应了。

(网络配图)

随后李某带着陈某到了附近的山上草丛里,俩人发生了性关系,随后李某就离开了,并没有支付陈某30元,不甘心的陈某随后报案。

民警了解前因后果后,跟随陈某到案发现场:陈某和李某发生性关系的山上。

陈某记错了地点,民警跟随她转了许久才终于找到案发现场,又在草丛里找了许久,民警终于找到了一些纸巾之类的物证,并将其带回所内检验提取证据。

此刻,民警反复与陈某确认,两人是否在谈好30元报酬后自愿发生性关系?得到陈某的肯定回答后,民警判定陈某卖淫。随后民警将陈某带回所内做笔录。

(网络配图)

警方将带回的纸巾检验后查证陈某的指认有效,随后展开行动抓捕了李某。

警方将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全部调取,一一排查,在陈某的指认下,警方通过一闪而过几秒钟的图像信息确认了李某,随后通过查看大量附近的监控信息跟踪排查他的潜逃路线,配合技术手段,最终锁定李某落脚在李店一村。

最终,警方于次日下午14时许,将正准备出门的李某抓获。李某对自己嫖娼的事实供认不讳,指认也对得上。

警方对2人进行审查,查实了2人确实涉嫌卖淫嫖娼。目前李某与陈某因卖淫嫖娼,均被依法被行政拘留11天。

来源丨浙江新闻、综合网络

30元钱嫖资没谈拢,

此女就谎称自己被强奸,

这听起来似乎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

真是毁三观!

整理不易,别忘了给个!

你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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