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诺所拆迁律师:征地拆迁中怎么做才能更好的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近年来,征地拆迁早已不是新鲜事儿,但对于老百姓来说,只要听见自家要拆迁的时候还是会非常的激动,可由于在征地拆迁涉及人群多,利益大,往往在征地拆迁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来访咨询的老百姓中有很多人都会反应,拆迁方的征收行为不合理,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困惑。

张先生是海南省某市村民,世世代代以耕田为生,直到有一天征收方的推土机开进了张先生的地里,张先生才知晓自己的土地在五年前就被他人以协议的方式卖给了其他人。面对突如其来失地的情况,张先生内心充满了疑惑,面对失地的局面,张先生并没有因愤怒而失去理智,他想到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当下最应该要考虑的问题。随后,张先生马不停蹄的找到村委会以及镇政府,希望能够在他们的帮助下拿回属于自己应得的损失。可是结果,张先生非但没有获得相应的帮助,还被强制要求答名确认相关文件,不过幸运的是,张先生此前了解过一些相关知识,他知道一旦签了字土地便永远不再是他的了,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没有签字,而是开始东奔西走的维权,正处在烦恼时期的张先生,通过网络联系到了当时正在海南开庭的凯诺律所贾启华主任及和雪莲律师。随后张先生便旁听了庭审,深深的被他们的专业水平及责任感所感动。最终张先生委托了凯诺所的贾启华主任及和雪莲律师全权代理此案件。

随后,两位律师便在当地展开了实地调查,可在调查中发现,此次征地确实存在很多违法的情况。于是为了能尽快的帮助张先生解决问题,两位律师便针对性的向此次征地有关部门以邮寄的方式向当地国土资源局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依法公开涉及用于就业和兴办公益事业的建设用地的相关批复、报批材料。但相关部门并没有对张先生等人予以答复。面对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两位律师再次通过复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应尽职责。于是张先生等人向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了复议申请,请求依法确认有关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有关部门对张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最终,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复议决定,确认有关部门超过法定期限作出信息公开的行为违法。

对于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在征地拆迁中是非常多见的,不过作为被征收人,我们必须要多多了解一些征地拆迁的知识,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在征地拆迁中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一是将告知的时间规定为征收申请人提起征收审批之前,让被征收人可以早点知道土地即将被征收的消息,为被征收人筹划和安排土地被征收后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缓冲时间;

二是将告知的方式规定为提起征收审批前的书面形式告知、征收审批后的公示和公告,不仅让许多消息不灵通的被征收人能够比较清楚地了解消息,而且还为权利人留下了日后维权的证据;

三是将告知的地点规定为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和媒体,有利于保证所有的权利人都了解消息;

四是将告知的内容规定为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利于被征收人知道关于土地征收的比较全面的消息;

五是将告知义务主体规定为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有利于被征收人向相关的义务人查询相关的信息;

六是将被告知的权利人扩大到所有的权利人,有利于保护所有的被征收人的权利;

七是将告知义务人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规定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和征地补偿、安置手续,有利于迫使告知义务人履行告知义务,从而有利于保护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提醒您:如果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违法征收时,被征收人可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存好相关文件及证据,这样更有利于日后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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