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男童带着父母离婚协议被遗弃 民警:父母双方不愿见面

原标题:4岁男童带着父母离婚协议被遗弃 民警:父母双方不愿见面

未来网北京9月14日电(记者 何欣)“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即使父母离婚,父母也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表示:“父母将孩子遗弃在路边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和《民法总则》,若情节严重,也可能触犯了《刑法》。”

针对媒体报道的一4岁男童被父母遗弃路边数小时,负责此案的民警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夫妻两人在闹矛盾,双方不愿意见面,也不愿意争吵,两人在互相推卸责任。昨日已经联系到小孩的父亲,小孩已经被其父亲接走。”

4岁男童遭遗弃 手里拿着父母离婚协议书

据媒体报道,9月13日上午11时左右,九江市公安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二中队的指导员江新和接到了电台报警,老汽车站交警执勤岗亭捡到了一名4岁男童,随后他与民警江哲纯立即赶到现场。

报道中称,这位4岁男童提着装有父母离婚协议书的塑料袋,一个人走在路上,头上还绑着医院打针的纱布,身边没有父母陪伴,塑料袋中还装有几件夏天的衣服、消炎药和两张纸。

图片来源于掌中九江

办案的民警从男童手中拿的离婚协议书中查询到了孩子父亲的电话号码,当民警联系小孩的父亲时,小孩的父亲告诉民警自己不再九江,让民警去找孩子的妈妈。

随后,办案的民警将男童带到其母亲身边时,其母亲表示这个小孩她不要。

“我们把小孩送到店里,他妈妈当场就说这个小孩我不要了,叫小孩自己去找他爸爸,然后就走了。”办案的交警表示。

记者今日联系办案的民警,办案的民警告诉记者,小孩的父母双方正在办理离婚,由于双方不想见面,正在抚养小孩的父亲就将小孩丢在路边,没有将小孩的监护权交给小孩的妈妈。

律师:若情节恶劣,涉嫌构成犯罪

针对父母双方推卸自己的责任,不抚养小孩的行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表示,此类行为属于典型的遗弃,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若情节恶劣,涉嫌构成犯罪。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履行该义务,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钟兰安表示,在这则报道中,暂时还不能非常确定父母犯了遗弃罪,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调查,但是父母行为不当是非常明确的。

范辰告诉记者,如果父母的行为情节严重,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失去人身自由,父母不抚养子女的行为也违反了《婚姻法》和《民法总则》。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针对父母遗弃孩子的行为,是否可以剥夺其监护权?

“针对父母双方都是吸毒者或者父母不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可以根据法律程序,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后,可以将孩子送到福利院抚养,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钟兰安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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