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了个鸡”牌子仍未改 总部称不清楚法院的判决

2017年11月,曾因发布恶俗广告而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罚款50万元的“叫了个鸡”炸鸡品牌,今年2月以三被告使用“叫了个鸡”等商业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维权”,索赔百万元。9月10日,上海浦东法院对本案作出宣判,认定原告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享公司”)主张保护的“叫了个鸡”等商业标识严重违反公序良俗,不具有合法性,应被禁止使用,遂驳回原告全部诉请,并建议相关执法部门对文字标识予以净化。这也是国内首例以违反公序良俗原则驳回原告诉请的商业标识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然而,记者走访发现,“叫了个鸡”仍在“招摇过市”,即便其在外卖平台已将店名改为“叫了个炸鸡”,但部分门店的店招、包装盒仍为“叫了个鸡”。

对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将根据媒体反映的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起诉“维权”索百万被驳

今年2月,台享公司以三被告使用“叫了个鸡”等商业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维权”,索赔百万元。台享公司诉称,其旗下炸鸡连锁品牌“叫了个鸡”始创于2014年,目前已拥有近千家门店,遍布全国数百座城市,具有较高知名度。安徽甄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甄旺公司)、安徽手拉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拉手公司)系关联公司,均以“叫了个鸡”为名对外招募加盟商,并发展了300多家加盟店。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精品小吃店(以下简称精品小吃店)系其加盟店之一,其店铺招牌等处擅自使用与原告相同的涉案标识,对外售卖商品的外包装也与原告相同。台享公司认为,甄旺公司、手拉手公司等擅自在相同服务上使用与“叫了个鸡”标识相同或近似,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上海浦东法院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髓在于维护商业伦理道德,制止经营者滥用竞争自由实施不道德的竞争行为,不正当地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从而破坏市场竞争的伦理道德和健康秩序,相关市场主体的竞争自由不得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本案涉案标识中,“鸡”本身的含义为一种家禽,但在“叫了个”+“鸡”的特殊构词方式形成的语境下,容易使人将“鸡”与民间约定俗成的隐晦含义相联系,从而产生购买色情服务的低俗联想。最终,法院认定“叫了个鸡”服务名称不属于法律予以保护的合法商业标识,应被禁止使用。同时,三被告在同类服务中使用该标识的行为同样不受法律保护,应予禁止。

店招、包装仍为“叫了个鸡”

9月13日,记者在大众点评搜索“叫了个鸡”,发现有100多个结果。记者随机抽取3家,发现这3家门店的招牌仍为“叫了个鸡”。但记者在饿了么和美团外卖平台上搜索这3家店铺时,却发现店铺名称均已改为“叫了个炸鸡”。

13日,在陆翔路龙湖北城天街,一家名为“叫了个鸡”的门店仍在正常营业,其招牌上还标有“一家专门做炸鸡的店”的标语。店内员工告诉记者,这家店去年7、8月开业,至今一直叫做“叫了个鸡”。

该店员还向记者展示了公司统一提供给店铺的外包装纸盒,上面同样非常清晰地标有“叫了个鸡”的字样,“公司供货一直都很正常,外包装、食品都和以前一样的,从来没听说要换名字的事。”对于美团外卖上店铺更名为“叫了个炸鸡”,店员称自己并不知情。

另一家“叫了个鸡”门店位于一家商场内,从远处看,店铺招牌是“叫了个鸡”,但走近发现,店家在“个”字和“鸡”字之间加了一个很小的“炸”字,不留意看很难发现。一名店员表示,加了个“炸”字是为了上线外卖平台,保持店名一致。但记者看到,店内无论是外卖盒、外卖袋还是张贴的海报都还是写着“叫了个鸡”的字样。“公司的货就是这样,我没有办法啊。”该店员告诉记者,“因为它(公司)说可以用,我们就继续用啊。也没有相关部门要求我们整改。”

而在广中路广粤路公交站台附近的一家店,和上面提到的两家店情况一样。

总部:不清楚法院的判决

13日,根据加盟商所提供的信息,记者找到了位于静安区祥腾财富广场的“叫了个鸡”总部。记者注意到,总部的招牌上写着“特色餐饮孵化”,旁边还有一家“叫了个鸡”门店正在营业,招牌上还写着“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官方授权”。

对于如今门店店招、外包装为何仍使用“叫了个鸡”这一名称的疑问,工作人员解释说,去年根据工商部门的规定,已对所有门店进行了一定的整改,主要是对广告用语、产品名称进行了整改,并且在整改后向工商部门提供了相应的整改报告,工商也认可了整改内容,也有相应的处罚结果了。

那么,既然总部方面坚持认为“叫了个鸡”的店名并无问题,那在美团、饿了么这类的线上外卖平台为何又更名为“叫了个炸鸡”呢?对此,该工作人员解释,这是由于外卖平台方面担心“叫了个鸡”这一名称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而要求将店名更名为“叫了个炸鸡”才允许在平台上销售。

“这也是去年的整改项目之一,所以我们的加盟商都在平台上换了名字,美团、饿了么担心会有麻烦,所以它们不愿意我们叫‘叫了个鸡'。”该工作人员解释。

对于上海浦东法院认定“叫了个鸡的商业标识严重违反公序良俗,不具有合法性,应被禁止使用”一事,该工作人员则表示不太清楚,并称不再接受采访,同时否认了此处是“叫了个鸡”总部的说法。

[记者手记]

“叫了个鸡”还能“招摇”多久?

首先,我觉得有必要为浦东法院的责任担当,点一个大大的赞!

近两年,类似的低俗营销时有发生,且总能吸引一些眼球,但问题是,这种低俗营销伤害的却是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

喜欢吃炸鸡的,不少是学生,当他们在点单或与好友分享炸鸡时,面对这样的店招和产品名称会有何感想?

对于这种把低俗当创意的伎俩,难道商家会不清楚吗?

显然不是。那个被诉侵权的甄旺公司在庭审中就主动辩称,根据《广告法》、《商标法》等相关规定,“叫了个鸡”服务名称本身就违法,明知违法,还以“叫了个鸡”为名对外招募加盟商,还有底线可言吗?

就像本案审判长金民珍所说的那样,市场经济不等于眼球经济,这种无下限的低俗营销、夺人眼球的另类品牌构建,不但具有商业道德上的可非难性,亦同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格格不入,且与调整市场竞争行为相关法律的立法精神背道而驰,难以为司法裁判所认同和保护。

为此,浦东法院还专门将向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对台享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叫了个鸡”的文字标识予以净化,并对其相关违法或违规经营活动予以查处。同时,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依法对甄旺公司的违法或违规经营活动予以查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如果一个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的商业标识,已被法院判决应被禁止使用,却依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大街小巷,法律的尊严何在?

“叫了个鸡”这个低俗招牌还能招摇多久,让我们拭目以待!

[加盟商说法]

20万元开店却亏损连连老板后悔“两年消耗光了”

晨报记者吴艺璇

30来岁的小马(化名),一家“叫了个鸡”加盟店的老板。

2016年,炸鸡品牌“叫了个鸡”以其“辣眼睛”的宣传,迅速进入大众视野。刚生完宝宝,赋闲在家的小马也关注到了这个品牌。她交了6万元的费用,“跟风”加盟了这个炸鸡品牌。加上店面租金、装修、人工等费用,差不多投入20万元,开起了这家炸鸡店,其中绝大部分资金是婆婆帮忙垫付的。

小马说,这个曾打出低俗营销的炸鸡品牌,一时间的确曾收获不少关注,但更多时候招来的却是非议与质疑,非但没能帮她吸引多少食客,反而让她陷入了痛苦的亏损。

2017年11月,“叫了个鸡”曾因发布恶俗广告,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罚款50万元。

经历去年这次查处事件后,小马觉得自己“被骗了”。她很担心自己的门店也“像新闻里报道的那样”被查处。

因为“叫了个鸡”迟迟没有整改店招,小马一直在担忧中经营着这家炸鸡店。最终,她不得不自己做了一个手掌大小的“炸”字,贴在“叫了个”和“鸡”的中间,只是那个自制的“炸”字跟其他店招的字比较来,实在太过渺小,在远处根本看不见。

“反正蛮后悔的。”小马说,她对这个品牌的“看法和想法都在这两年消耗光了”……

9月13日下午,小马一个人呆在这家开了近两年的炸鸡店里,百无聊赖。

因为生意实在太过寡淡,小马在4个月前辞退了店员,由她和公公轮流看店。由于店内少有人光顾,她不紧不慢地把刚刚下油锅炸好的鸡块夹出,沥干油之后,放在一个印有“叫了个鸡”的黄色盒子里,等外卖员来取货。

辞退店员后,为了给儿媳妇分担压力,小马的公公跟着学做了一个月炸鸡,随后便成了儿媳妇店里的临时员工。14日下午2点,他查看了当天的销售情况,“今天到现在也就外卖做了十几单。”说完,他有些难为情。

“反正蛮后悔的,都是骗人的。”小马说,“我们只是再熬两个月而已。”

她说,这家店两个月后将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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