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男子驾照实习期内二次酒驾……两年后才能重考驾照了

19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9月14日晚,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滨河东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对一辆车牌为川WRP***的白色小型越野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驾驶人口吐酒气,有酒驾的嫌疑,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这位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为每100毫升血液61.5毫克酒精,属于饮酒后驾驶。

经进一步调查,该驾驶员叫陆某某,29岁,家住西昌市安宁镇,今年五月刚取得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驾驶员。让民警没想到的是,这位实习驾驶员陆某某已经不是第一次酒驾了。就在今年1月29日,陆某某便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过一次,这一次则属于“二次酒驾”。

▲司机被控制

更让人惊讶的是,陆某某在第一次酒驾被查时还未取得驾驶证,属未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时隔八月,陆某某却不吸取教训,再次饮酒后驾车。

为此,陆某某将面临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并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处罚。若他想考取驾驶证,只能两年后重新申请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取得新的驾驶证。

在此,西昌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除罚款加扣分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外,此项违法记录将伴随驾驶人终生。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时间多长,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二次酒驾”行为,除了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之外,还并处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吊销驾驶证,此后两年将再也不能开车。两年后,必须重新申请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取得新的驾照。

而对于实习期内的驾驶员们需更加谨慎,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邱成瑶 成都商报记者 江龙 摄影报道

实习编辑 刘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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