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面前她始将女儿遗弃 爱心感召她终将女儿认回

困难面前,她始将女儿遗弃

爱心感召,她终将女儿认回

警方努力让一名走上迷途的年轻母亲重回正轨

覃某在医院认回自己曾经丢弃的女儿。 邝兰益 摄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通讯员邝兰益)这几天,来自柳州市柳江区的一名女婴牵动了忻城县城关派出所民警的心,民警不仅为女婴找到了妈妈,还联系社会爱心人士前去帮助这对可怜的母女。

9月18日中午,蓝女士和樊女士在忻城县汽车站附近一家粉店吃粉。期间,一名20岁左右、持柳州口音的女子抱来一名女婴,请求蓝女士帮忙照看一会,随后借故离开。

40余分钟过去了,女子并没有返回抱走小孩。眼看不大对劲,蓝女士赶忙打电话报警求助。

忻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到现场,听完蓝和樊的讲述后,怀疑女婴遭人遗弃。于是打开女婴的抱巾进行检查,发现抱巾内夹有一张字条,纸条上写有“因我无能力抚养,谢谢好心人帮我抚养”的字样,还有孩子的出生年月日。被弃女婴看上去出生还不到两个月,四肢健全,身上无明显胎记。

其后,民警一边联系民政部门,一边将婴儿带回派出所。

经调看车站附近路段的监控视频,警方发现,将婴儿遗弃在米粉店的是一名身穿橙色T恤的年轻女子。

由于暂未找到女婴的亲属,当日下午,派出所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将女婴安置在县人民医院儿科病房,并请专人进行24小时看护。

9月19日,忻城警方就县汽车站发现弃婴一事发出警情通报,提醒广大群众:负有抚养义务的父母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婴幼儿,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遗弃罪。希望女婴的父母能够及时把孩子接回去,切实履行抚养义务。

自警方发出警情通报后,不少爱心人士自发到医院看望、慰问女婴,送去奶粉、衣服、尿布和爽身粉等婴幼儿用品,更有爱心人士向警方和民政部门咨询领养相关条件和手续。

20日上午,一自称是女婴母亲的23岁女子来到城关派出所,向警方说明了丢弃女儿的原因。这名女子,就是家住柳州市柳江区的覃某。

2016年,覃某在浙江打工时从网上认识一名男子,网恋后被该男子骗到广东加入传销组织。覃某怀孕后被传销组织放了出来。今年7月底,覃某回到柳州生下一个女儿。覃某称,生下女儿后,因为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生活越来越艰难。想来想去,她决定将女儿交给别人抚养,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经调查取证,警方确定了覃某与女婴的母女关系。当覃某随民警来到医院,看到自己的亲生女儿时,她当场抱着女儿痛哭起来,并表示今后再也不会干如此糊涂的事情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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