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可换城里一套房,真的假的?

宅基地一般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享有使用的权利。

很多被征收人可能会想,农村宅基地上房屋遇到征收,那么能不能在城里面换一套面积合适的房屋呢?

换是可以换,前提是当地有这样的政策

其实也很简单,只要你在的地区推行这个政策,并且你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就可以到乡村里申请,在按照当地的置换规定和置换标准,把家里的宅基地和附属的房屋(农村的厢房)折合成当地城镇的房屋面积。

但如果觉得折合后房屋的面积太小,那可以按照房屋的售价补钱换大户型的房子。

注意:已经有不少省份开始推出这些置换政策了。

当然,不想换房子,想要钱的拆迁户也有,有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进行补偿的:

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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