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人类生存空间的一部分

互联网是一个巨大的虚拟空间,在这个空间内,人类发挥了异乎寻常的想象能力,享受着信息处理带来的快乐;互联网也是一个社会,不同的是,这个社会的基础应该是比特(bit)而不是原子。

网络已经成为人类生存空间的一部分,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社会。

西方人造了一个词称为Cyberspace(Cyber-,表示计算机),希望能够概括网络社会的特点。

什么是虚拟空间?我们在这里不妨给出一个不规范的概念:“虚拟空间是以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为基础的,利用通信终端进行交互的网络,在该网络内向使用者提供各种各样的人机界面和服务。”

首先,虚拟空间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在一定程度上,虚拟空间就是网络空间的代名词。通过网络,实现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流以比特流的形式在网络内传输。

人是一种生物,必须依赖多种多样的物质生存,人在现实空间中的角色更多的是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关系,而到了虚拟空间,这种关系变成了一种信息的交换。

如果说人要依靠大脑和消化吸收系统与现实空间发生作用,那么人和虚拟空间的作用则完全依靠于大脑。也许这是人们在虚拟空间表现出诸多不适应的根源。

数码化的虚拟空间比现实空间拥有更多的信息量,这种呈现爆炸性增长的信息量,不可避免地给人类带来了压力。“信息爆炸”的说法很早就提出,并被专家们批判。

任何时候,当人类社会处在变革时期,都会给人自身带来痛苦。当网络也成为了人类生存环境的一部分,让人深陷其中的时候,这种痛苦也是不可避免的。

在虚拟空间中,由于其超现实的特点,人们将会尽力摆脱现实社会中的角色定义和制约自己的道德环境,这是人的天性。现实中的道德和法律约束存在着空缺,而且不能完全适用于虚拟空间。无论如何,即使采用任何手段,我们也没有这个能力消除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的区别。传统道德和网络道德的冲突是必然的结果。

我们不可以因为传统道德的需要而抵制网络,也不可以因为网络而彻底放弃传统道德,让网络左右人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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