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入刑渔民却肆无忌惮,去年我也这样做过,以后不会了

一到下雨天,农村的池塘水沟里涨满水的时候,总有一些人背着电瓶去电鱼,特别是在春季,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

关于电鱼国家的明令禁止的,但因为执法困难重重,因为电鱼人员都是流动的,等渔政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电鱼的人早就已经满载而归回到家中摆好庆功宴了,还有个原因就是报警的人都是拨打110电话,涉及到一个中转环节,110指挥台转鱼政部门,渔政再备车、派人赶往现场,等到达目的地,估计电鱼的人都“下班”了。

这在城市周边和河流域大的地方还好一点,因为不论大小都有个渔政部门管理着,但在小县城或农村那来这个单位,可以说电鱼入刑只是对极小数的电鱼人起到处罚的作用。

也许有人说警察可以管啊,是的,警察也可以管,但是谁考虑过警力的问题,派出所有几个警员?晚上一条河流从头至尾有多少电鱼人?大家知道吗?说出来可能吓得大家一跳,特别是鱼的产卵期。

在晚上或深夜电鱼人才出动,见过一次不到3公里的小河,可能电鱼人超过一百,而且这些地方交通不方便,可想而知执法是多艰难。

所以电鱼列入刑法形同虚设,电鱼人根本肆无忌惮,就跟《养狗的管理条例》一样,养狗的人不执行也不怕,违法违规的泛滥就这样形成,这主要是人的认知的问题,也是国人的素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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