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任性广告吃到万元罚单苦果

企业任性广告吃到万元罚单苦果

近日,有消费者在金华磐安某企业开设的网店上购买了一款名为宠物狗汽车垫的宠物用品,销售页面上宣称该款宠物用品具有发明专利,而经查询该发明专利对应的是另一款产品,消费者认为企业涉嫌虚假宣传遂向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

经磐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企业在该款宠物用品未取得发明专利的情况下,自2018年7月份开始,在其开设在阿里巴巴网站的店铺中发布含有“创新能力,外观专利、实用设计专利”等用语的宣传。

企业负责人解释,该企业聘用了实习生负责网店日常的广告设计和宣传,实习生未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该企业取得专利权的实际上是另一款产品,马虎大意,误把广告宣传用在了未取得专利权的产品上。

根据《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磐安县市场监管局尖山分局依法立案查处,向该企业开出了罚款10000元的罚单。

作者:方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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