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翁老人闯红灯,遭骑车女士撞上两人双亡 子女判赔偿229万

桃园去年发生一起死亡车祸,一名63岁黄姓男子闯红灯走上斑马线,22岁翁姓女骑士闪避不及,直接撞了上去,最后2人双双死亡。事发后翁女父亲相当难过,要求黄男家属赔偿殡葬费、女儿就学贷款等费用,最后法官认为黄男确实有过失,判家属赔偿229多万元。

判决书指出,事发在去年7月23日,翁女晚间约8点半行驶在桃园龟山区长寿路上,行经与振兴路交岔口时,黄男突然徒步穿越马路,翁女闪避不及直接撞上,2人双双倒地。黄男2日后因头部外伤、颅内出血、气胸、中枢神经休克死亡,翁女则在事发4天后,外伤性颅内出血引发中枢神经衰竭死亡。

翁女死亡后,她的父亲要求黄男3名子女赔偿殡葬费、翁女就学贷款、抚养费与精神慰抚金共545万6819元。

此意外的目击证人李姓男子说明,他当时骑在振兴路与长寿路口等红灯,号志灯转绿后便起步往前,想不到在他距离行人穿越到7公尺处,一名行人(黄男)就这样突然穿出来,他看见翁女双手抖了一下,就撞了上去。

桃园地方法院判定,黄男确实未注意而违规,造成翁女死亡,明显有过失,判黄男子女须赔偿全部丧葬费用55万7940元、抚养费313万7597元、翁父精神慰抚金90万元,但就学贷款馀额本为翁父应继承的债务,因此黄男子女不用赔偿,总额是459万5537元。

然而根据证人证词,法官认为翁女在行驶经过行人穿越道时,并未减速让行,因此也须负一半的过失责任,将赔偿金额酌减为229万7769元,仍可上诉。而虽然黄男子女在父亲死后声明抛弃继承,但因未超过法定期限而遭驳回,须在继承所得遗产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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