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晚上,28年驾龄老司机杨某因酒后驾驶危化品车辆而付出了沉重代价。
10月8日晚上21时35分,高速交警龙山大队在龙山服务区对入湘"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检查登记时,发现一辆鄂D号牌的半挂型重型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杨某在临检时神色慌张,而且浑身酒气,在讯问中,杨某声称自己是中午喝的酒,已经休息了六七个小时,来服务区是准备继续休息。
现场
■民警:喝了多久了
■杨某:大概六七个小时了
■民警:六七个小时了,喝的什么酒
■杨某:喝了一点白酒
■民警:白酒,喝了多少
■杨某:大概一两五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超标,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查询,杨某今年50周岁,是湖北公安县人,持有A1A2驾驶证,已有28年驾龄。被查当天,他与同车朋友喝了一点酒,休息几个小时后,以为晚上交警不会上班,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据了解,杨某驾驶的是危化品车辆,车辆槽罐装满了氨气,如果出了事故,后果很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要受到5000元罚款,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据民警介绍,自酒驾醉驾入刑后,高速交警龙山大队查获了形形色色的酒驾和醉驾人员,但酒后驾驶危化品车辆,这还是首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在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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