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气温下降,有不少市民已经在家“抱暖炉”“裹棉被”了,期待供暖。
市民李先生说:“不知今年是否还会延长一个月的供暖,究竟是10月15日开始供暖,还是依然要等到11月1日?”
“是否延长供暖时间需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如果不出现极端天气,就会按照原定的5个月供暖时间执行,也就是11月1日开始供暖。”榆林市住建局公共事业科相关人员说,“如果城区整体延长供暖时间,需要通过听证、上报市政府审批等程序,目前我局认为5个月(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供暖时间较为合适,如果是正常天气情况,不会随意调整供暖时间。”
“如果确定为6个月的供暖时间,多数百姓会因多收一个月的取暖费而提出不同的意见,产生分歧,所以取暖时间为原定的5个月为宜。”榆林市住建局公共事业科相关人员最后表示。
榆林日报记者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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