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女子去世,家属起诉“地铁未让座”西安女乘客,看法院咋判

一名大学生携患病母亲乘地铁,与另一名女乘客因让座问题发生争执,次日其母不幸病故。家属起诉了这位女乘客,法院审理则认为女乘客并无过错。

小甲(化名)是西安某大学的在校学生。2017年11月,小甲的父亲和母亲来西安看望小甲,11月27日,他们准备返回青海,乘坐地铁前往西安北站。因小甲的母亲患有尿毒症,小甲患有类风湿,均不宜久站。因此,小甲的父亲向女乘客乙沟通让座事宜,不料引发争执。

期间,小甲的母亲身体出现不适,下车后因高血压被送往医院急救。待身体稍微好转后,他们乘坐当晚的火车返回青海就医做血液透析。不幸的是,次日11时40分,小甲的母亲因高钾血症死亡。

小甲认为,正是由于乘客乙的原因才致其母亲透析不及时而病故的,所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乘客乙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受理了这起侵权纠纷。

经过法庭审理查明,双方引发纷争的主要原因在于,甲父与乘客乙的沟通方式不妥。法官介绍,当时甲父拍了乘客乙的腿,示意她让座,导致乙心中产生不快。她认为即使要让座也不应通过肢体动作来示意,继而与小甲和甲父产生争执,但未与甲母有直接的言语或肢体冲突。

法院认为,乘客乙在本次事件中并无过错。在调解阶段,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消除了小甲的怨气。同时,被告乘客乙考虑到小甲刚刚成年且还在上学,主动表示愿意向小甲救济1000元生活费。这起纠纷至此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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