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税务局代收社保,那么不给员工交社保,或少交社保的企业应该怎样处理?
2018年3月,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宣布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将改由税务局征收,而不是之前的代收。征管及震慑力度大大加强,届时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按时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保,面临的风险和约束明显加大。毕竟税务局对用人单位的主要经济数据最为了解。每家单位有没有钱,有多少钱,参没参保,按多少钱参保,一目了然。如果不规矩,证据在手,可以依责依规,随时查处。因此通知公布后,了解税务局的很多用人单位的老板顿感风声鹤唳,压力和忧虑剧增。
一、从前
此前大多数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国企单位,都没有依法按员工的收入足额缴纳社保。很多都是按最低标准缴纳的,有一些是打折缴纳的,拒不完全统计,足额缴纳的只占20%左右,大多为外企和效益好的大公司。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方面,除了社保机构抽检稽查,单位怎样交,凭的是自觉。很多单位明知违法而为之。他们很清楚,民不举,官不究,究了再说。即使追究,也没有能震慑到他们的代价。基本也就是调解,补缴。拿钱解决即可。没被追究的就躲过去了,违法成本极低。
另一方面,社保五险缴费标准逐年提高,缴费负担越来越重,经济大环境不好,生意不好做,用人单位也有苦衷。人工成本中五险一金是大块头,因此很多用人单位会在这个上面做文章。有的是主观原因,唯利是图,克扣员工利益;有的是单位效益不好,负担承受不起,财力不足,不得已而为之。
二、今后
那么今后税务局会怎样处理不给员工依法足额缴纳社保的企业呢?我认为应该分今后和从前两个时间段处理更客观,更现实,更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效益,更能维护打工者的利益。
1、今后的事儿
社保征缴无疑会越来越严格,违法成本和风险越来越大。从用人单位角度讲,要慎重对待,不要对抗政策和潮流。做生意的人,遇到压力要想得开。尽量依法按时缴纳社保,至于是否足额,可以量力而行。
我的个人观点是,最起码不要不给员工交社保,最起码不要一律按最低缴费标准交社保,不然不处理你处理谁。可以折中,分别处理。和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打折缴纳。这样收入中等及以下的员工,每个月拿到手的现金也会多一些,当前的生活压力也会小一些。如果完全足额缴纳社保,有些员工也不很情愿,每个月个人缴费也会增加,尤其是收入不足以从容解决当前生活的打工群体。
这样的操作,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是和员工协商一致,他们大多也不会去投诉,民不举,又不是不交社保,又不是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这样的情况,官很可能不究,也究不过来。
如果不交社保,或一律按最低缴费标准交社保,新政策执行时,风险是确定的,不拿你开刀拿谁开刀。税务局会甘愿为你承担失察失责之罪吗?怎么处理你,细则没出来,但补缴是确定的,罚款是大概率,是否有其他处罚目前是未知数,如果一旦上了失信或黑名单就比较恐怖了。
2、从前的事儿
要看地方如何。为考虑社会稳定,相信大多数地区的税务局会保守操作,不会主动追溯以往。民不举,官不究,应是主基调。但也不排除个别地区积极表现,阶段性彻查追缴。不排除部分地区中庸操作,观望逐流。
如果大面积彻查清缴,逼急了,很多经营困难或不负责任的单位有可能轻则裁员,重则倒闭,就违背了这次改革的初衷。不仅没有追讨到员工之前的社保权益,还可能让他们失去今后谋生的饭碗。应该有过渡和缓冲。
那么个人利益怎么办?我的个人观点是,该维权还是要维权,谁主张,谁受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一个人的晚年生活保障影响很大,个人权益要个人主动主张,不要被动等待。该举就举,该究就究。个人一个个追究,用人单位的补缴压力至少会有阶段性缓冲,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最后,希望国家能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随着国力的提高,在不降低社保参保人的相关待遇的基础上,降低缴费费率,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另外,可提高对困难群体社保缴费的扶助或优惠,真正做到全民参保,人人拥有最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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