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继续读书,我想要我爸爸支付抚养费……”近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位16岁的女孩儿晓美(化名),手里拿着一张起诉状,眼神既无奈又坚定。原来,她是来起诉自己父亲的。
父亲拒付抚养费
无奈女儿起诉父亲
晓美来自一个离异家庭,父母离婚时曾协议约定自己由父亲抚养,弟弟由母亲抚养,现如今父母双方均已再婚,而父亲为了不与现任妻子产生家庭矛盾,逐渐疏远自己,对她的学习、生活不闻不问,也拒绝支付任何抚养费用。
晓美现寄住在姥姥家,因老人身患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无经济收入来源,晓美又需要求学,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难。
万般无奈之下,晓美找到了法院,希望法院判决爸爸向自己支付抚养费。
杜尔伯特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接待晓美后,考虑到她是未成年人,可以由母亲作为原告,请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然而在办案法官多次联系晓美的母亲后,晓美的母亲仍表示,自己已与现任丈夫生育一子,家庭条件也十分困难,不愿申请变更抚养权。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父亲很后悔
同意每月支付生活费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杜尔伯特县法院领导指示,办案法官决定适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办理此案。
在接收审查必要的案件材料后,办案法官向杜尔伯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发函移送。援助中心立即派出律师、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晓美居住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也与其父亲取得联系。通过办案法官与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劝导,一方面给当事人讲解关于抚养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又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角度出发,告知其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晓美父亲听后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懊悔,表示今后会细心照顾女儿的日常生活,并且每个月支付600元钱生活费给女儿。
至此,该案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父女间的感情重归于好,避免了父女对簿公堂,影响家庭和睦,体现了妥善处理纠纷与释法教育的双重效果。
办案法官有话说
办理此案的法律说,把无数的小事处理好,才能真正地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近年来,杜尔伯特县法院注重以落实立案登记制为抓手,坚持以诉调为中心,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建立了集人民调解、法官指导、司法确认、支付令、审判、执行“六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更加高效、方便、快捷的工作方式为群众解决各类生活矛盾,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责编:李曼
审核:程英华 代宝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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