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三分之一文物被作为大杂院,腾退代价1平方米30万?账不是这么算的!

摘要:“文物腾退就像拆弹,一户一户地做工作,一步一步向目标前进。”

在北京著名景点北海公园入口,每天总有人不买票,大摇大摆走进去,却无人阻拦——他们不是游客,也不是工作人员,而是北海公园里的住户。坐拥名胜,临湖而居,生活应当很惬意吧?事实却非如此:他们的简易房屋搭在一座大殿脚下,4户人家将小杂院里所有空间都盖上了矮房,只留下一条过人的通道,咫尺之遥的北海上波光粼粼,而他们家里,却照不进一线阳光。

这些居民原本大多是北京园林系统职工,几十年前,由单位“靠水吃水”就近安排在北海居住。不光北海公园,全国人民熟知的景山公园、中山公园、天坛公园、太庙等,都曾经或依然住着居民。

公园如此,王府、庙宇、四合院更是如此。1949年后,伴随着国家建设发展,北京居民住房越来越紧,胡同里房客越来越多,独门独户的四合院开始变成多户聚居的大杂院。

据统计,目前北京核心区约三分之一文物作为大杂院不合理占用。列为全国和市级文保单位的15座王府中,仅恭王府经过近30年腾退实现对外开放,其余14座现为办公场所、学校、职工住宅。

最近,西城区文化委员会主任孙劲松又多了项工作:参加北京电视台的一档节目,与不愿腾退的居民在镜头前公开对话沟通。他说:“文物腾退就像拆弹,一户一户地做工作,一步一步向目标前进。”

无法可依的腾退

腾退文物,使它们恢复昔日光彩困难重重。故宫大高玄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50年起由某部队单位使用,内部损坏严重——古建筑的石栏板被人为锯断,兽头被车辆撞坏散落院内,百年古树被杂物挤压得奄奄一息。文物保护部门想检查,却往往被拒之门外。

北京市政协原常委何卓新回忆2006年到大高玄殿考察,敦促文物腾退时写道:“这一次大门开启,我们一队人马都进去了。去的都是小人物,最大的‘官’也只是文史委的主任们。在占用单位的有些人眼里,这些委员只是区区小吏,无足轻重。当一些委员对大高玄殿年久失修、有的受到损坏,提出意见时,占用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保护得不错,我们没有权力说三道四……”直到2010年,在国务院协调下,大高玄殿才重回故宫博物院。

文物腾退难首先难在产权关系复杂:有公产,有私产,有军产,有单位产。使用方也形形色色:有居民,有政府,有企业,有军队。更棘手的难题是无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对腾退没有任何规定,占用者若拒不搬迁,政府无计可施。

面对几十年无法破解的难题,北京市却雄心勃勃。两年前,西城区率先发布消息,计划到2020年腾退47处文物,力争实现被认定为文物的会馆和名人故居全部“解放”。东城区也提出了相应计划。

孙劲松说:“突破口选在直管公房,它的产权人是政府,所以我们的把控力最高。”所谓直管公房,是指在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单位名下的公有房屋。西城、东城两区的719处不可移动文物中,约三分之一是直管公房,由于历史原因,很多成了大杂院,安全隐患最大,亟需腾退。

2014年初,北京市文物腾退试点选在粤东新馆,法律依据是刚刚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征收条例》规定:若有文物保护等需要,政府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文保部门预计征收工作在次年,即2015年完成。当时媒体称其为全国文物征收第一案。

但第一场仗打得并不漂亮。4年多后的今年10月,粤东新馆仍然没有腾空。不光正房有住家,正房之间的内院也满满当当盖了屋,住了人。院里有颗大枣树,占据了房屋以外的空地,酱红色的大枣散落在房顶和树下。傍晚,一位40多岁的女士两手拎着蔬菜走进小院。她叫陈淑,在此住了20多年。她说:“这院里一共57户,走了50户,还剩7户,我就是其中一户。”问她为何不愿走,她的回答让人有些意外:“这里不是粤东新馆,粤东新馆20年前就拆了,你不知道吗?”

粤东新馆是戊戌变法前夕康有为成立保国会的地方。1998年9月,菜市口大街拓宽改造,它的主要房屋被拆除,现仅存西院,也就是陈淑居住的院落。当时新华社记者记录了拆迁包工头老汪的一句话:“拆迁办给我们钱,我们就拆。给我们钱拆故宫,我们也拆。”而这一年,正是戊戌变法100周年。如今又过去了20年,陈淑指着东边的马路说:“现在的路中心就是原来的粤东会馆。”

2011年,拆迁依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废止,《征收条例》取而代之。按理说,文物保护迎来了机遇。可现实却远比想象复杂。

因为不满征收补偿条件,陈淑等不愿搬离粤东新馆的住户一一申请行政复议,一一将房屋征收部门告上法庭。“我们这儿每家都上法院了。”陈淑说。

孙劲松说:“针对过去拆迁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征收条例》从制度设计上就立足于保护被征收人权益,增加了很多程序。如果被征收人不配合,走完法定程序需要很长时间。”

但是,对于文物来说,拖延一天就可能增加一分破坏。粤东新馆日渐衰败。“多少年了,这么多文物腾不出来、修不了。”孙劲松说,“我们都说主张我们自己的利益。但文物是死的,不能开口说话,谁来为文物争取利益?”

京报馆30户居民已全部完成腾退。 宰飞 摄

留恋堂前石榴树

文物腾退需要在《征收条例》以外寻找新的法律依据。一则新闻启发了孙劲松:解放军某旅为贯彻“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要求,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情势变更”原则,与租户终止房地产租赁协议。一条文物腾退新路径在他心里渐渐清晰:区文化委依据《文物保护法》,要求直管公房管理单位保护它名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后者则依据《合同法》解除与租户的租赁协议,要求其腾退并给予补偿。对于拒不腾退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除租约。

64岁的安根法就这样被房东(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房投)告上法庭。1955年,安根法出生6个月,就随父母搬进现在的住所——杨椒山祠。

杨椒山祠始建于明代,是嘉靖时期名臣杨椒山的故居,清乾隆年间辟建为奉祀他的祠堂。上世纪50年代后,杨椒山祠陆续搬进67户居民。原有古建拆的拆、改的改,花园、假山被夷为平地,平地上又长出自建房。人们只能从一座残存的八角亭依稀辨别古建原貌。

腾退工作于2015年11月启动,至今仅剩安根法等9户。他迟迟未搬,纠结在于:他和大哥家同样把院内连廊改成了自建房,他家的13平方米没有房本(即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而大哥家的却有。他说:“政府得给我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原来,同住杨椒山祠的安家大哥因为住房困难,于2004年向区房管部门申请,拿到了自建房房本。但安根法当时并不知情,直到2015年腾退工作启动后才提出异议。房本是腾退补偿的最终依据。他说,争取这13平方米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妹妹。她户口也在此地,不久前查出患上乳腺癌。

孙劲松说:“2015年文物腾退启动的时候,就锁定了承租关系,意味着不可能新增房本。”道理很简单,如果安根法的13平方米连廊自建房给了房本,这片区域已腾退的700多户居民就不干了(凡是租赁合同里未登记的自建房,均不纳入补偿范围),而仍未腾退的居民更是无法说服。

因为安根法迟迟不腾退,去年宣房投将他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原告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于法有据,并且保障了被告的合法居住利益。负责腾退工作的宣房房屋经营有限公司员工赵雁科说:“诉讼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华康里腾退项目,起诉了两户居民。一户开了一次庭,后来经过法院调解,没等判决就决定签约腾退。另一户还没开庭,只是在法院陈述了理由,回来也签了。”

今年8月9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确认被告与原告解除租赁合同,并于30天内搬离,否则将强制执行。孙劲松说:“虽然法院判决下来了,但从我们的角度来讲,还是想通过做工作让安老理解。他是讲理的人,而且也为保护杨椒山祠做出过贡献。”

安家卧室墙上,嵌着6块清道光年间的石刻,内容是杨椒山弹劾奸臣严嵩的奏疏和后来人的景仰之文。这些石刻历经百年,至今依然字字清晰。更特别的是,每块石刻四周都镶着苹果绿的木框。木框显然是后加的。安根法说这是请人做的,为美观,更为防潮——避免石刻遭墙面返潮侵蚀。

安家保护杨椒山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一代人。早在1966年“破四旧”时,他父亲曾不顾危险,用大白纸将这些石刻蒙上,这些石刻才得以保存。

搬离期限临近,孙劲松再次敲开安根法的家门。他说:“安老,如果到了法院强制执行那一步,我于心不忍。您在文物保护上和我们没有任何分歧,将来修缮还要请您帮着把关,修缮后我们也会给您保留一间工作室,便于您将来能经常回来看看。”

几天后,安根法在腾退协议上签了字、摁上手印。不久,他将搬离杨椒山祠,迁入政府统一安置的丰台区合顺家园小区。他说,最留恋堂前的白石榴树,那是初来时父亲种的,年年这时硕果累累。

安徽泾县会馆里,茅草长满屋顶,还有一户居民没有腾出。 宰飞 摄

“一把尺子量到底”

实现腾退文物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有法可依,二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孙劲松说:“去年我们一次性启动了15处直管公房腾退,涉及507户,奖励期结束时,总体腾退比例是86%,绝大多数都在90%以上。比如华康里118户,到奖励期结束时,只剩9户。说明大多数群众是接受的。”西城区将原定明年启动的项目提前到今年,还结合中轴线申遗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增选5处文物,共要腾退20处2万多平方米文物,堪称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文物腾退保护行动。

当然也有拒绝签约的,理由各不相同。赵雁科归结了两大类:一类是基于过去对商业拆迁的经验,耗到最后总能多拿;另一类是对腾退补偿诉求过高。

华康里9户没有腾退的居民中,有一位60岁的女士叫刘京芳。街坊都夸她善良:她在多个机构做志愿者,已累计志愿服务1600多小时。去年年底,腾退公告刚贴出来,她一方面帮着做前期入户调查,一方面把家里东西该扔的扔,该卖的卖,四处找箱子打包,就等着搬走。

但只高兴了一个月,刘京芳就失落了。她在日记上写道:“华康里腾退不等同于普通平房,大栅栏评估价每平方米30万元,为什么我们才9万元,这太不公平了。我们就一街之隔啊,居然差了21万元之多。”

负责华康里腾退的赵雁科说:“居民有时会混淆概念,把评估价和最终到手价混为一谈。赶巧了,从2006年开始我就在这片区域搞拆迁,所以对哪个项目都熟。居民提出来,我都能摆事实讲道理。”事实证明,刘京芳所说的大栅栏项目每平方米30万元只是讹传,确切评估价是9.1万元,仅高出华康里1000元左右。

要想改善腾退居民住房条件,意味着货币补偿款至少够买一套安置房。刘京芳的家仅有8.5平方米,若按市场评估价计算,所获补偿款远低于一套安置房价格。考虑到这种情况,西城区在政策设计时特意定出一条: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计算评估补偿。因此,算上房屋评估价值补偿、补助、奖励,刘京芳可获得约250万元,平均到8.5平方米,恰好每平方米约30万元,倒是追平了谣传中的大栅栏项目。

误解又由此而生。有居民知道了刘京芳家“30万一平方米”,就以此为标准,向政府要价。新的一轮解释又开始了。赵雁科说:“我们从来不谈米均价,这个数据没有意义,我们只看政策。以前拆迁没有明细,执行时因人而异。现在政策设计越来越周全,执行越来越正规,每一分钱都有依据。”

然而从另一方面说,居民横向、纵向比较并非全无道理。过去一个时期,补偿、安置标准难免不一致、不连贯。孙劲松说:“这凸显了我们的政策困惑。从北京市来说,各区根据自己掌控的资源情况制定政策。区和区之间,安置方法、安置房源都有差距。我们一直希望老城区文物腾退能统一政策标准。”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7月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提出:北京市应拿出腾退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文物腾退、文保区民房腾退等相关补偿标准。

还有一些居民希望借助腾退,解决家庭困难。朱铁山家所在的安徽会馆去年12月启动腾退。这座会馆由李鸿章及淮军诸将筹资修建,分东、中、西三路庭院,其中东西两路居住着115户居民。腾退启动至今,108户已搬走,仅剩7户未搬。朱铁山家就是其中之一,老两口和30岁的儿子挤在16.6平方米的小屋里。

按照定向安置房配售标准,像朱家这样的三人户只能购买一套两居室。朱铁山说:“你给我一套两居室,孩子结婚以后,我上哪住?”他希望为儿子额外争取一套婚房,或者至少将两居室变成三居室。

文物腾退部门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他们清楚,突破了一个人,就会突破一群人。孙劲松说:“经过实践检验,我们这套标准能够兼顾文物保护和民生改善。文物腾退政策被越来越多居民理解认可,奖励期内签约比例越来越高。”

朱铁山最终接受了腾退协议。9月30日,他们搬离生活了近30年的安徽会馆,等待他们的是一套敞亮的两居室新家。

(注:陈淑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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