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冤!警察围观群体斗殴被处分

“我因政治敏感性不强,欠缺职业素养,未牢记人民警察的宗旨,没有正确履行好一个国家公职人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身处打架斗殴现场,未及时有效制止双方当事人的不当行为,致使在执法机关办公院内,发生了打架伤人事件。这是我平时疏于学习,宗旨意识不强造成的。”

在检讨书里,湖南常德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江立波这样写道。

事件回顾:

2018年3月5日上午约11时40分,王某到临澧县交警大队违章处理大厅帮其亲属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没有遵守排队秩序,引起正在排队等候人员吉某等人的不满。

网传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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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王某出去依次排队,王某出去后与吉某及其亲属发生了争执。县交警大队民警听到争吵声后,迅速赶到大厅,劝阻了争执,并将王某带出大厅,双方争执平息。约12时6分,吉某处理完毕出大厅,看到王某还站在外面,遂又发生争执,并发生扭打,吉某被王某的朋友用刀砍伤。事件发生后,临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组成专门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网传视频截图

在整个打架斗殴过程中,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江立波、协警田杰、杨凌宇及部分群众在旁围观,事发现场无一人进行制止,平息事态。该事件发生的现场经过,被群众当场用视频录下,并于当天在微信及网络上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经过调查,事情经过浮出水面。民警江立波是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3月5日上午11时57分左右,江立波身着警服从办公室出来准备到食堂吃饭,突然听到违法处理大厅门口传来一声尖叫,回头发现有人在打架,场面混乱,围观群众都不敢上前,这个情况下,身为民警的江立波也没有上前制止,而是走上台阶“围观”。

纪委监委调查认为,在整个打架斗殴过程中,民警江立波、协警田杰、杨凌宇及部分群众在旁围观,事发现场无一人进行制止,肇事者王某、徐某、林某行凶完毕后逃跑,受害人吉某及其家人跟着追赶,现场十分混乱,民警江立波、协警田杰、杨凌宇等无一人上前参与制止平息事态,引发现场群众议论和不满,更有群众将整个过程录成视频传播到微信及网络平台,引发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事件发生以后,王某、徐某、林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临澧县公安机关逮捕,民警江立波被临澧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协警田杰、杨凌宇被单位辞退。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国家公职人员,自然要比普通人肩负的责任更多、更重,身着警服的警察江立波,在发生群体斗殴时站在旁边围观,置身之外,不制止、不担当,忘却了职责,把一名人民警察的责任抛诸脑后,看次热闹背个处分,不冤。

来源:深蓝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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