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发剂不合格多次登“黑榜” 章华到底“冤不冤”?

中宏网10月31日综合报道 10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3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最新通告,显示经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标示为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等1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据介绍,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包含肇庆迪彩日化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迪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迪彩东方美护染发膏(棕黑色),章华生态焗油染发霜(3.8)(持久型),章华护染香波自然黑,丝精焗发霜(1.8)(植物滋润型),章华汉草 章华护染焗油2.0(自然黑)等在内的30批次产品。

本次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染发类和防晒类产品的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属于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少数批次染发类产品标签标识的保质期和限用日期与批件不符,个别批次染发类产品检出禁用组分邻氨基苯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染发类和防晒类化妆品均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的规定,化妆品配方或可能涉及化妆品安全性的其他变更,应当按照新产品重新申报。

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生产企业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否认上述批次产品为该企业生产。

事实上,章华并非首次登上“黑榜”。2017年12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上海2017年第3期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上海章华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章华橄榄精油柔顺洗发乳(柔顺去屑型),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今年1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公告显示,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代理(生产)的染发类化妆品,被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检验不合格。

3月1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称,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等检验,标示为江苏爱美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生产的85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章华多次在登上“黑榜”后“喊冤”,否认公告所通告的不合格产品为该企业生产。根据历次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然而,却并未看到有关案情的后续报道,也让众多消费者不解。

据了解,章华品牌背后的章华公司,是我国最早进军染护发领域的企业。目前,章华公司下辖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章华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章华天然美容美发研究中心等11家子公司。在上海、西安、郑州、兰州、武汉、南京、天津、成都、北京、沈阳等各大城市,章华均构建了售后养发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贾芳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