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优待标准降至60岁:优待老人就是优待未来的自己

北京市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将享受北京市老年人免费乘车、逛公园等社会优待服务政策的对象范围,从本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调整为本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该政策不局限于北京户籍老年人,而是扩大到所有常住老年人。

将老年人优待的年龄标准从65岁调至60岁,惠泽面也从京籍老人扩至常住老年人,对许多人来说,这无疑是个很直接的利好:特别是对那些岁数处在60至65岁区间的老年人,这也能让他们走出“名为老年人,却享不到老年人应有福利”的尴尬境遇,享受到免费乘车、逛公园等优待,感受到政策温度。

都说“尊老爱幼”,“尊老”不只是个体的道德责任,也是国家的应尽之责。对老年人的优待程度,也是衡量社会文明“水位”的重要标尺。正如有些人说的,“优待老年人,就是优待未来的自己”,给老人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应有的“特权”,不是在制造代际不公,而是在实现社会正义。

近年来,我国的老年人优待政策不断加码。去年6月,国办下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为老年人发了20项福利,包括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加强社区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老人长期护理险等。这其实也指引了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进化”方向:老年人优待政策力度应与时俱“增”。

地方版的老年人优待政策,确实也与此呼应。但也要看到,很多地方在执行老年人优待政策过程中,都是以65岁或更高为界限。这跟《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的年龄界定标准存在出入,虽然减轻了自身财政支出压力,但责任收缩的代价是,很多该享受优待的老人没及时享受到优待。这也削弱了其普惠价值。

在此背景下,北京这次将年龄标准与法规的“老年人”群体界定对接,补上了这个制度“缺口”,也是在“应优待尽优待”的路上迈出了一大步。在文明程度培育较高的环境下,这类优待政策的升级和覆盖人群的扩围,也是助推“老有所养”向“老有善养”推进的重要路径。所以,此次优待对象“扩围”,也对接了很多人的善政预期。

值得一说的是,北京市在养老健康政策创新方面,向来走在国内前边,很多举措也被其他地方“见贤思齐”。

就在2015年,北京出台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成为全国首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立法的省份。北京还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制,推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而在开展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试点工作、开展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试点、依托养老照料中心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诸多方面,北京也是先行一步。这也为很多地方“打了样”。

这里面,无论是创新养老服务内容和形势,还是以公共服务增量做配套,增加针对老年人的优待、福利供给,都可资更多地方借鉴。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速到来的背景下,这类惠老助老的普惠性措施也理应不断做加法。

对很多地方来说,即便完全对表“至善标准”目前有难度,将老年人优待的年龄标准降至60岁,也是应有的政策设计“系统优化”,是该尽早迈出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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