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系某学校的事业编制教师,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及补充条款约定,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外省市按人才引进的受聘人员申请调离,追缴人才引进费20万元。梁某系非京籍毕业生,学校已为其办理北京市户口,梁某工作一年后离职,学校主张违约金及人才引进费,近日,通州法院审结该起人事争议案件,判决梁某支付学校违约金11万元、人才引进费20万元。(11月1日 中新网)
众所周知,能够拥有北京户口可以说是每一个北漂青年的毕生追求,北京户口可以带来教育、医疗、就业、买房买车、社会保险等优质便利的资源,每年都吸引了大批年轻人到北京参加工作,为了有朝一日也能够拥有一个北京户口。现如今,一些大型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毕业生的时候,也会以能够给北京户口为条件,引进优秀毕业生,扩充单位的人才队伍。
梁某与学校签订了七年合同,刚工作一年便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职,被判支付31万元违约金。巨款违约金有人会觉得对于梁某这种刚毕业一年的年轻人来说太多了,但是,梁某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有网友说,梁某只是想骗取北京户口,应该让梁某把北京户口还回来!在笔者看来,梁某确实有骗取北京户口的嫌疑,以学校为踏板,获取北京户口后谋取更好的出路。
“宁要北京一张床,不要老家一套房。”是每一个北漂青年的真实生活写照,北京这所繁荣的大都市,承载着他们的梦想。确实,北京就业机会多,发展空间大。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们选择蜗居在北京的出租屋里,大城市的诱惑让他们回不去老家了。无论条件多么艰苦,都能咬牙坚持下来,梁某的所作所为也是为了在北京能够立足脚跟,毕竟对于一个外地人来说,要想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有所作为、实现梦想,北京户口所带来的便利是任何人任何事都比不了的。
但是,诚信是立人之本。聘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学校有权利要求梁某支付违约金,梁某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必须按法院仲裁结果对学校进行赔偿。梁某在签订合约时一定知道违约的后果,可是他还是选择签订七年合约,获北京户口后抱着侥幸心理违约,这种不诚信的行为理应受到惩罚。希望梁某事件能够警醒年轻人,任何事情的成功都没有捷径,都要通过自己脚踏实地的努力。其实,梁某是幸运的,毕业就能获得事业编制工作,并且获得北京户口,他不知道有多少年轻人在羡慕他。
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北京户口固然重要,但是诚信更加重要,希望这次巨额赔款能够让梁某明白诚信的重要性,在他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