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已成为网上交友的一种时尚方式
然而微信加来的不一定是好人
“附近的人”,也可能是骗子
微信用之不当就成了“危信”
近日,南头警方
通过深入研判,网上追逃
破获一宗特大诈骗案
抓获在逃嫌疑人1名
怀疑被骗,速来报警
8月22日,南头公安分局接到事主刘女士报案称:其通过微信功能“附近的人”添加了自称为“李某”的男子的微信,其通过微信转账和现金等方式借给“李某”共12.6万元,现联系不上“李某”,怀疑被骗,希望能得到警方的帮助。
犯罪嫌疑人是如何通过微信实施诈骗的呢?受害人又是怎么掉进诈骗陷阱里的呢?
打“感情牌”,引诱上当
经了解,在2016年年底,刘女士在其出租屋上网时,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了一名微信昵称为“独自行”的男网友,男网友自称为“李某”,“李某”先是打“感情牌”,每日都与刘女士套近乎联络感情。
一直至2017年7月,“李某”开始以办新厂房、处理厂房环保问题、购买原料和家人生病等理由向刘女士“借款”,并承诺在新办的企业中给其一些股份。刘女士不曾多想便信以为真,前前后后通过微信转账、现金给付等方式借给“李某”共12.6万元。
直到2018年2月,“李某”承诺于2018年5月还钱给刘女士,并写下了借条,但到5月份,刘女士开始无法联系上“李某”,才怀疑自己被骗了。
上网追逃,已刑拘
接到报案后,南头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调取证据材料、事主辩认等工作,最终确认“独自行”并非为“李某”,真实身份为刘某,遂对其上网追逃。
10月14日,南头警方在小榄警方的协助下,在小榄镇轻轨站将在逃人员刘某抓获,并带回南头公安分局作进一步审讯。
经审讯,嫌疑人刘某对其以假身份编造谎言骗取事主刘女士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千万不要觉得
肯花时间
跟你聊天的陌生人
一定不会是坏人
但可能是处心积虑坑你钱的骗子
大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微信用户在日常使用中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随意加陌生人为好友,网上交易时,交易双方最好互通电话确认身份,均无异常后再进行交易。
2、对自己的银行卡、淘宝支付卡要经常更换安全系数较高的密码,并分别使用不同的密码,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3、网上购买商品需去正规网站,切忌贪小便宜而因小失大。
4、对于通过网上各种途径认识的“朋友”要谨慎,不要轻易将自己的重要信息告知陌生人。
5、另外,对于各类公众账号要提高警惕,可与该账号官方联系求证,不要随意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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