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120
规范城区道路周边停车秩序
提升城市形象
肇庆交警大力查处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警员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停车辆驾驶人在场的,引导其在停车位内有序停放或劝其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警员则利用执法记录仪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拖移车辆,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的同时,交警部门还加大对车辆停车秩序的宣传工作,让周边广大经营户、机动车驾驶人能够做到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共创安全、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违停车辆除了依法处罚外
肇庆交警还将持续进行公开曝光
粤HVZ378
粤F50671
粤HPY136
粤E60T17
粤LX607L
粤AZ138M
以上违停车辆,均已按规定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请有关司机或车主朋友于7日后、15个工作日内持行驶证、驾驶证及《违法停车告知单》到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楼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3项的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200元,扣3分。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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