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男子因购买赃车被三亚警方拘留10日罚1000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通讯员 罗佳 摄影报道)近日,一名男子非法收购赃车,被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

据了解,11月17日10时33分许,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天涯区某小学附近路段处,事主梁先生看到一名男子骑的电动车是自己先前被盗的。接报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情况后,将一名涉嫌收购赃物的男子卜某东依法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11月13日7时许,梁先生的电动车在友谊路停车位上被盗。11月15日20时许,违法行为人卜某东在月川桥往河东路中间路段处,明知电动车是盗来的情况下以800元的价格向一名陌生男子购买了该辆电动车。17日11时许,卜某东骑着被盗电动车在天涯区某小学附近路段时,被梁先生发现后报警。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将卜某东抓获,现场缴获涉案电动车一辆。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卜某东(男,50岁)如实陈述其收购赃物的违法事实。

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卜某东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盗窃电动车案正在进一步侦办。

三亚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车辆、不在非正规交易市场购车、购车时索要合法单据等,否则就有可能因买赃受处罚。【责任编辑:王迷尔】【内容审核:关业慧】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