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不喝觉得“丢面子” 男子持刀捅伤朋友还叫喊“我要弄死你”

只因为劝酒不喝觉得“丢了面子”,大连普兰店区皮口镇某村村民栾某就持刀将一起喝酒的朋友捅伤,还叫嚣“我要弄死你”,在被制服并扭送派出所的过程中,栾某还不时喊叫“我出来也要弄死你”。2018年11月,普兰店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栾某有期徒刑6年半。

1964年出生的栾某和杜某是同村村民,都住在普兰店区皮口镇某村。去年12月10日下午,栾某和朋友来到普兰店皮口夹心子村一家拉面馆喝酒,之后杜某也来到该拉面馆喝酒。两拨人凑在了一个包间里。

喝酒期间,栾某劝杜某喝酒,杜某没喝,栾某觉得没面子,双方继而产生撕扯,后被大家劝阻离开。栾某回到家后对此前与杜某发生的矛盾感到憋屈,遂携带二把尖刀出门寻找杜某。当天下午3点多,栾某找到了杜某,二人再次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栾某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朝杜某的左前胸及腹部各捅刺一刀,并大喊:“我要弄死你”,其欲继续捅刺时被杜某制服。在被制服的过程中及被警察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的途中,栾某仍不时地叫喊:“我身上还有一把刀,我今天就是叫你死”、“我就是想干死他,我出来还干死他”等话语。经大连科华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杜某左胸壁刀刺伤致前纵隔气肿,构成轻伤一级。

案发后,栾某家属赔偿了杜某3万元损失。普兰店区法院审理认为,栾某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经查,栾某仅因与被害人杜某在酒桌上产生的一点小矛盾,即回到家中携带二把尖刀出门寻找被害人,并捅刺被害人身体的要害部位,且其在捅刺的过程中以及被警察带走后一直叫嚣“我就是想干死他”之类的话语,根据其犯罪目的、手段和行为,所犯的故意杀人罪不符合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形。

2018年11月,法院一审判处杜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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