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尺”要不得,“惩戒”属必要

11月22日下午,江苏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学生惩戒制度(讨论稿)的听证会。但这场听证会的内容在网络传播的时候却引发了一个误会,对惩戒制度的讨论逐渐变成了“老师能不能用戒尺打孩子”的争论。昨天,局前街小学校长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戒尺”说来源于一位家长的发言,而听证会讨论的惩戒制度本身与“戒尺”毫无关系。学校根本不可能给老师配戒尺,更不可能允许打孩子。(11月24日北京青年报)

一场关于学生惩戒制度(讨论稿)的听证会,由于讨论时一位家长的发言,被误解成了“戒尺”与本次惩戒制度本身有关。正如该校校长回应的,惩戒不是真的要打,会严格区分惩罚和惩戒。这是家长拿“戒尺”讲故事时,有媒体用“戒尺”作比喻,网上传播中逐渐被曲解的结果。可见,此“惩戒”非彼“戒尺”;惩戒,也不是真的要打学生。

然而,学生是否需要“惩戒”,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也是一个早已明确的问题:适当惩戒学生实属必要。诚如该校校长所言:“对于惩戒,大多数家长都是比较支持的,但也有家长担心惩戒制度在落实中可能失控,变成惩罚,危害学生身心,需要对教师使用惩戒权进行监督。”既然达成了惩戒有必要的多数共识,就只剩如何使用惩戒权,以及监督问题。

“小学生正处于成长中,难免犯小错误,但目前教师在管教过程中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由于学生耐挫能力低,家长过度保护和干预,教师束手束脚,不敢去管教,怕被戴上体罚、变相体罚的帽子。”而这些正是建立合理、合法、合规惩戒制度的根本原因。而且,该校并非自作主张,“惩戒制度正式出台前会送教育局审查、邀请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把关,确保合法性。出台后也会有一段时间试运行,其间,还会对惩戒制度进行完善、修改。”

一段时间以来,学生调皮捣蛋、校园欺凌甚至殴打老师的消息不断,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也许,媒体披露的仅是少数案例而已,未披露的案例恐怕还有。而教育本身就从来没离开过惩戒,惩戒即是管教,管教甚至惩罚也是教育的一种手段。虽说时代变迁,惩戒的手段变得越来越人性化,但这并不等于教育取消了惩戒。教育有自己的规律,并不是所有老师都具备用情感手段教育学生的能力,也并非所有具不良倾向的学生都能在老师的情感引导下改邪归正。

事实上,我国目前的师生关系正处在最为紧张的一个阶段。如今的孩子有些上课玩手机、欺负同学、打架斗殴,小小年纪还学会了“谈恋爱”。而学校的处理方式就是和稀泥,教育管理部门也对此不敢严肃处理。不信看看媒体,稍有严重处理的,就会被扣上各种帽子。如今限制学生不良行为的规章制度基本无用,规章制度大都是限制老师和学校的,管得严了出了问题就追究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可是,如果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纠正,由着孩子的性子来,有了错误不能批评、不敢纠正,大错也迁就,那将无疑导致更严重错误,甚至将来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可能性都存在。

面对学生的违规行为,教师敢于严厉批评、适度惩戒的越来越少。教师的惩戒权,作为教育者曾经天赋的权利,正在悄然流失,人们对此浑然不觉,却不得不承受其后果。虽然“戒尺”不再使用,但惩戒依然实属必要。由此,别听说“惩戒”学生就联想到“戒尺”,“戒尺”要不得,惩戒属必要。面对屡屡违规的不完成作业、教室内胡闹、校园欺凌甚至辱骂或殴打老师的学生,老师不能不管。否则,失去惩戒的学生就将得寸进尺,老师也将变成单纯的知识传授者,而非教学生做人的“育人”者。真的如此,学校教育岂不等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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