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酒店电气设计需满足国家规范,当地有特殊规定或习惯做法时(须在送审文件说明)按当地规定执行。否则,按本设计要求及标准执行。本设计要求及标准未尽事宜,应参照国家及当地相关标准执行。
2 酒店电气设计可分主体施工图、装修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如下发条件图时装修图已完成,则可不分阶段一次设计到位。
设计要求
+
1 设计内容
序号
系统
设计要求
备注
1
高、低压
变配电系统
设计到位
设计前,总工室须结合当地情况制作公建区10KV方案、地下室方案、公建配电方案报集团设计成本中心审批。
2
应急电源系统
设计到位
设计前,总工室须结合当地情况制作应急电源方案报集团设计成本中心审批。
3
照明系统
非二次装修区域的灯具、面板开关及插座的位置及选型设计到位
泛光照明按50KW在低压柜预留回路
4
防雷、接地系统
设计到位
5
剩余电流动作火灾报警系统
设计到位
6
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包括火灾应急照明)
设计到位
7
其它
配电房、电井大样需设计到位
2 高、低压变配电系统
2.1 本酒店为五星级酒店,用电负荷等级划分应与集团设计成本中心审批意见一致。
2.2 各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与集团设计成本中心审批意见一致。
(摘录成本控制中心公建供配电方案设计技术要求(初稿)2.1 特别重要用户由二个独立电源加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而两个独立电源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地区市政供电条件困难时,可由二回路电源加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
2.3 综合负荷指标不宜小于100VA/m2。每台变压器的负荷率不应超过70~80%。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宜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确保酒店正常营业。
2.4 除泛光照明需求外,酒店周边的景观照明、景观动力负荷建议从酒店电房引接,用电负荷值以园林集团设计图纸为准。
2.5 应避免在用电高峰期时存在三相不平衡现象。低压配电方式尽量平均分配,大用电负荷应在低压配电柜提供独立配电。
2.6 低压配电系统的高次谐波治理应委托专业厂家进行设计及施工。低压配电系统除满足各区之用电负荷外,另需提供合理的备用供日后使用。(不小于15%备份)
2.7 各级低压配电屏或配电箱,根据发展的可能性留有适当数量的备用回路。一般每5个回路预留一个备用。配电柜的配置必须要有15%的备用容量。
2.8 确定设置场景照明系统的场所,其配电箱应预留相应模块安装空间。
2.9 楼层配电总箱不宜设置照明、插座等末端分支回路。
2.10 为方便管理,低压柜所有回路均加装计量电表;各经营区域应安装单独的电表,如中餐厅和厨房、西餐厅和厨房、锅炉设备、中央空调主机、电热泵设备、周边的景观照明及路灯、景观动力、酒店外墙泛光照明等供电均需安装电表计量。客房电度表安装在低压配电柜馈电主干线处和各楼层照明总箱处。
2.11 一般情况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应分开干线供电,统一放置于设备间内。
2.12 变配电房位置应与集团设计成本中心审批意见一致:
1) 变配电房应设于负荷中心,各中心供电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不应采用环路供电。变压器数量应综合考虑供电质量及敷设方便等因素;地下车库内的变配电房应尽量少占停车位。
2) 电房不得设在卫生间、经常积水场所的下部。不可避免时要求建筑做无渗漏处理。
3) 电房内如作下沉,必须做好排水设施,保证电缆沟内不积水。
4) 各类水管不能安装在或穿越变配电房及各分区配电房。
2.13 楼层配电管井应按建筑防火分区设置,客房配电干线宜按照防火分区设置。
2.14 中、西厨房尽可能设置配电间。
2.15 变压器超温保护的电源、高压负荷开关电动操作机构引自何处需在配电系统图或说明中明确。
2.16 低压主进线开关,母联开关应仅设置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不设置瞬时保护。
2.17 低压柜出线回路250A以上采用电子脱扣器,250A及以下采用热磁或者单磁。
2.18 低压柜进出线开关的应标明瞬时整定电流值,且分断能力应合理。
2.19 低压柜低压出线回路中,电梯、变频水泵、变频风机、备餐厨房的动力用电设备,建议采用“4+1芯”规格电缆。
2.20 低压柜消防出线回路(应急照明除外)应采用仅有短路保护的开关。非消防回路按需求设置分励脱扣。配电箱系统图中,各消防风机配电箱需采用仅有短路保护的开关,热继电器仅报警不跳闸,前端双切开关建议采用PC级;如采用树干式配电,则应在双切开关前增设仅具有短路保护的断路器。且应在系统图及平面图中标注明确防火阀联动线路。
2.21 配电箱系统图中,潜水泵、变配电房排风机、厨房排油烟风机不为消防风机,不应接入消防回路。潜水泵由区域双电源切换配电箱配电。
2.22 有机房电梯配电箱出线回路应预留机房照明、插座,井道照明及检修插座、轿厢照明、空调通风等回路。无机房电梯配电箱应预留电梯轿厢空调回路。酒店客梯为无机房电梯,参照电梯厂家要求,建议在客梯总电源箱设浪涌保护装置。箱内设有:控制箱、照明、井道插座、轿厢空调回路。非客梯不考虑轿厢空调。
2.23 循环水泵在高峰时应能同时启动,控制柜设手动切换功能。
2.24 按《设备专业配置需求》,核实各箱的预留BA接口。
2.25 客房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客房智能控制系统由专业公司负责设计施工,强电专业仅为客房智能控制箱RCU预留回路。
2.26 除总统套房楼层外,客房配电箱分别设受控及非受控插座回路。
2.27 应由当地公司与相关部门沟通确定是否设置航空障碍灯。
2.28 宴会厅、多功能厅设置外接设备配电箱,配电箱容量100KVA。
3 应急电源系统
3.1 负荷应急电源配置应与集团设计成本中心审批意见一致。
3.2 柴油发电机组如需设置地面、地下储油罐时,储油罐及呼吸阀位置需由建筑专业及园林集团会签确认。仅有一路10kV电源时储油罐应保证发电机正常工作48小时的储油量。具备两个10kV电源储油罐保证24小时储油量。
3.3 发电机组烟道采用普通砖砌烟道(由土建施工),内设钢制烟管,钢管外刷耐高温防锈漆,包隔热保温材料(由机房环保施工)。发电机机组消声及机房隔声综合治理措施后,环境噪声不宜超过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4 发电机设总表计量,不另设分表。
3.5 发电机房应预留蓄电池充电电源。
3.6 为减少低压柜出线,建议各层防火卷帘采用竖干式配电。各处邻近位置的消防动力配电回路尽量合并。就近的消防风机应共用双电源配电箱。
3.7 应急照明配电箱需考虑强制点亮。其中应急灯具回路设强启,疏散指示灯回路不设强启,平时常亮。
3.8 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及安全照明。酒店主要经营场所(以及天花较高场所)的应急照明电源可采用集中式EPS装置;一般场所可选用自带蓄电池的消防专用应急照明灯具,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内部人员工作活动场所均设自带蓄电池的双头应急灯。
3.9 消防风机房照明应100%确保,确保时间按规范要求,普通应急疏散照明灯具蓄电池在断电后连续供电60分钟。
3.10 防火卷帘控制箱在天花内安装.
3.11 发电机负荷负荷及供电回路应符合规范要求,符合保安和生命安全要求,以及满足酒店基本经营和减少相关损失的要求。较重要负荷包括:
1) 所有消防用电负荷——包括应急照明、消防泵房、楼梯间正压送风机、消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消防卷帘门动力、消防控制室等,但不限于这些列出的负荷。
2) 变配电室的照明负荷、发电机房的照明和油泵动力负荷、其他主要机房的照明负荷。
3) 航空障碍灯。
4) 安监系统、通信系统的主机房、宴会厅声光控制室等重要机房的全部应急供电(结合UPS电源的使用)。
5) IT机房、重要弱电设备间、重要终端设备(结合UPS电源的使用)。
6) 酒店管理办公、商务办公、医务室、财务室、贵重物品室等重要功能房间的照明用电负荷。
7) 大堂所有用电负荷。
8) 总套层全部照明负荷。
9) 客房走廊、地下室走廊等地点的部分照明负荷。
10) 各餐厅和厨房的照明负荷。
11) 厨房鱼池、冷冻冷藏设备、排烟罩、排风机、灶台风机等重要设备的用电负荷(依专业公司提供的资料确定);并设立独立配电箱。
12) 主电梯厅保一台客梯。
13) 二层明星酒廊、三层书吧的用电负荷。
14) 仅有一路10kV电源时保证冷天供暖负荷。
15) 锅炉房、生活水泵房、污水泵、排水泵等动力负荷。
4 照明系统
4.1 首层除大堂(门廊、前厅、大堂、总服务台)外的公共区域、二至八层公共区域照明在电箱内断路器控制,也可采用普通面板开关控制。
4.2 公共区域(包括餐厅、门厅和功能室)、酒店的公共大厅、门厅、休息厅、大楼梯厅、公共走道等非封闭场所的照明,可集中在本地服务台或服务间内控制。
4.3 大堂、各餐厅及酒吧、大宴会厅、会议厅、游泳池、行政会所、总统套房安装智能可编程自动调光系统。
4.4 办公室和其他后勤区域应按要求设置一般照明。(1.2米日光灯或1200X600灯盘)
4.5 游泳池和浅水池的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配电线路应设置接地故障短路保护。
4.6 酒店招牌和其它标志应预留照明电源。户外双面标识牌前后各需安装2盏射灯,户外单面标识牌带字一面需安装2盏射灯。所有室外照明灯均应由定时自动开关控制,各个回路的具体控制时间以经营管理单位要求为准。
4.7 值班照明:应考虑值班及卫生清洁的单独回路,并满足夜间监控安保的需要。
4.8 各层疏散楼梯(含休息平台)及前室灯采用暗装单联红外感应开关。
4.9 吊灯光源不外露及不影响装修效果时,建议采用节能灯或LED光源,可选用LED新型节能灯具。
4.10 灯具表面及灯用附件等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4.11 灯具选型:
1) 淋浴室、厨房内灯具应带防护罩。
2) 服务区域:餐具室、储藏室、更衣室、设备/电气室、过道、后勤区等均应设置嵌入式或吸顶安装式荧光灯1.2米长灯具(带灯罩)或1200X600灯盘。
3) 煤气房、日用油箱间和危险品储藏室应采用防爆式灯具。
4) 装卸和收货区域位于地下车库时,适当提高照度。
5) 用于树木、人行道、方向标志和花园重点照明等室外灯具应满足防护等级。
6) 面积较大的强弱电间,建议设置荧光灯。
7) 会议室等重要场所的灯具,需采用电子镇流器。
8) 金卤灯适合高大空间及室外一般照明,但启动时间长不适用频繁变换场景的功能房间。
5 防雷、接地系统
5.1 防雷与接地设计以通过当地验收为准。
5.2 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避雷器,设第一、二级浪涌保护。下列部位须加设避雷器:
1) 高压引入高压配电柜处。
2) 变压器低压端。
3) 低压配电柜进线端、各层箱。
4) 消防监控中心配电箱。
5) 屋面用电设备(风机、稳压泵、电梯)配电箱、航空障碍灯配电箱及泛光照明配电箱。
6) 室外摄像枪末端、室外摄像枪信号、电源及控制线引入机房处。
7) 电视、网络、电信防雷由专业公司负责;按专业公司要求预埋接地连接点。
5.3 监控中心机房应设接地干线到接地网。
5.4 屋面上的所有金属突出物,均应与屋面上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在保护范围以外的屋顶突出金属物,应在其上部增加避雷针保护。
5.5 酒店屋面采用明装避雷带。
5.6 利用基础地梁内钢筋做接地装置时,当所有地梁面敷土深度不少于0.5m时,可利用地梁面两条纵向主筋焊接连通做接地体,否则必须利用地梁底部两条纵向主筋焊接连通做接地体;当利用基础桩内钢筋做接地装置时,单桩承台利用桩内4条主钢筋与承台内接地用钢筋焊接,多桩承台利用桩内2条主钢筋与承台内接地用钢筋焊接。
5.7 在建筑四角附近预留补打接地桩头。
5.8本工程采用总等电位联结。公共卫生间或更衣室有洗浴、桑拿设备的从适当的地方引出两根大于Φ12结构钢筋至其局部等电位箱。厨房、电梯、设备房及弱电机房、电井离相应层地面0.3米设接地端子。每层电井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
5.9 客房应设等电位联接并设等电位端子箱,客房统一设于洗脸盆下柜内,无位置时可设于卫生间门后。
6 剩余电流动作火灾报警系统
6.1 配电线路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6.2 系统一般设计为只报警不切断电源
6.3 探测器、隔离器一般安装在低压开关柜和配电盘内,监控设备安装在有人值守的低压配电室或消防值班室,CRT系统放置在有人值守的消防控制室。
6.4 监控线路沿消防专用线槽敷设。
6.5 设计时额定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按照配出供电线路额定工作电流的千分之一来估算,一般一级保护800mA,二级保护400mA。探测器额定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可从100 mA~1000 mA范围内现场设置。应根据配出供电线路实际测量的泄漏电流数值调整探测器额定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调整的结果不应小于探测保护配出供电线路正常运行时的泄漏电流最大值的2倍,并使之与探测保护配出供电线路相适宜。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满足五星级酒店消防、生命安全要求。
7.2 手动报警按钮设置:
1) 选用带电话插孔手动报警按钮。
2) 在满足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大于30m时,手动报警按钮只设置在每个防火分区出入口。
7.3 消防设备选型及安装:
1) 消防设备(应急灯、警铃、声光报警器、呼叫按钮)选用款式好,较隐蔽产品。消防设备位置应不影响装修效果,疏散指示灯位置应经装修专业确认。
2) 当地消防无特殊要求时应急灯尽量采用自带蓄电池灯具。
3) 对客区域不应选用双头应急灯。
7.4 当地消防部门无强制要求时:启泵按钮在消防栓内安装;各层不设置楼层指示标志灯;屋顶夹层不设置消防广播,但须设消防声光报警。
7.5 消防警铃(或声光报警器)随就近的手动报警按钮或启泵按钮设置,并上下对齐安装。
7.6 酒店客房仅在进门过道天花上设消防广播。客房阳台不设置烟感。
7.7 客房层应采用声光报警器。
7.8 公共区域消防与背景音乐合用广播,数量及位置以智能化专业图纸为准。
7.9 内部人员工作活动场所厨房、洗衣房、机房、仓库等采用壁挂音箱。
7.10 电梯井顶部应安装烟感探测器。疏散楼梯间仅在地下层、中间层、顶层设置探测器。
7.11 厨房的燃气阀门处设置防爆型燃气泄漏探测器;洗衣房、厨房、自用餐厅、以及天花较高场所可和编址接口模块配合使用采用非编址探测器。厨房热炒区排油烟管须有灭火装置,油烟罩设安素灭火装置,并与燃气供应切断装置联动,动作信号应连接到消防控制中心,与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7.12 各层所有宽度小于3米的内通道上火灾探测器按满足规范最低要求设置,各层平面图中烟感与灯具、广播冲突的地方应按规范调整。
7.13 不影响使用功能时,按满足规范最低要求核算红外对射火灾探测器的保护范围。
7.14 装修天花高度小于12m的大空间优先采用普通烟感。
7.15 除在各层的手动报警按钮处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插孔外,在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工程值班室、冷冻机房、防排烟机房、总调度站等处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分机,一般空调机房、电梯前室不设置消防电话分机。
7.16 一般风机房等设备房需做应急照明。临近出口指示的疏散指示灯数量应合理设置。同一位置有三扇疏散门可仅做一个出口指示。
7.17 中、西厨房区域应设置应急照明及声光报警器和消防广播。
7.18 锅炉和煤气报警信号应连接到消防控制中心。
7.19 位于火灾楼层平面的空调末端设备(如风机盘管、新风机等)可由低压配电房切断楼层总电源及楼层风机房电源而停止运行。
7.20 卷帘门下降时,在门两侧顶部应有声、光警报装置。施工单位应配合厂家预留管。
7.21 电梯监视控制系统应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由消防控制室负责火灾时的电梯控制。
8 平面布置要求
7.1 各层照明总配电箱、动力配电箱、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箱内元器件设计到位;
7.2 电气管线的布置不应影响建筑专业所提出的层高要求。
7.3 平面设备布置要求:
位置
系统
要求
备注
地下室设备房、地下车库、行李房、卫生间、设备房、布草间、洗消间
照明系统
配电箱及箱内元器件设计到位;
发电机房单独插座回路(储油间不设置插座);其余设备房均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插座
普通面板开关
通道及公共区域(公共走廊、电梯厅、楼梯口、出入口等)
照明系统
在隐蔽位置设清洁插座,清洁插座间距不超过10m,设有疏散指示灯时,疏散指示灯与清洁插座应上下对齐安装
配电箱(仅预留总开关)设计到位;其他照明、插座由二次装修设计
大堂(门廊、前厅、大堂、总服务台)、西餐厅、中餐厅、大堂吧、风味餐厅、明星酒廊
照明系统
配电箱(仅预留总开关)设计到位,其他照明、插座由二次装修设计;
灯光控制装置设在服务人员便于操作的地方
大堂前区电箱不应安装在贵重物品室
雨蓬板、阳台
照明系统
雨蓬板、阳台处室内外灯具底盒及其之间的管设计到位
梯间、休息平台
照明系统
梯间、休息平台均设灯具,服务楼梯和疏散楼梯应根据高度设置吸顶灯或壁灯。疏散楼梯间光源采用功率为25W的白炽灯,设红外感应开关控制
洗衣机房、厨房
动力系统
由专业公司负责设计施工,配电箱设计到位(仅预留总开关)
总配电箱在近门侧安装
照明系统
照明、插座可由二次装修设计
管理办公室(预订室、收银室、接线室、前台经理室、办公室、资料室、贵重物品室、总经理室、行政人事、总财务室、办公室、会议室、办公区)、小商场洽谈室、商务中心
照明系统
配电箱及箱内元器件设计到位;其他照明、插座由二次装修设计
管井
照明系统
强电井内设本层检修插座一个,弱电井内设设备插座一个;强弱电共井时分别设置一个插座
电井和水井应设照明,采用墙上座灯,在门上方100mm壁装,设普通面板开关控制
管井内面板开关、插座采用明装方式
客房(高级双人间、高级大床房、高级套房)
照明系统
每个客房设一个独立的配电箱,隐藏在进门口的衣柜上方假门内,底边距地2.2m;配电箱及箱内元器件设计到位;客房照明、插座由二次装修设计
其他照明、插座由二次装修设计;
每个客房入户门廊设一盏地脚灯,消防时点亮
阳台处室内外灯具底盒及其之间的管设计到位
客房智能控制箱与客房配电箱间的净距不应少于300mm,且不得背靠背安装
除总统套房外,其他客房均采用房卡取电
总套层主卧、书房、套房、小KTV房、客厅、随从房、值班室、会客厅、小会议室、棋牌室、桌球室、乒乓球室、餐厅、沐足房、按摩房和擦背房、大KTV房
照明系统
除大、小KTV机房、随从房、主卧及套房设置区域电箱外,九层仅在强电井和布草间设配电箱(仅预留总开关),其他照明、插座由二次装修设计
说明:
1、总配电箱、末端分配电箱,动力箱优先在邻近的设备用房、服务间安装;公共区域的电箱位置不应影响装修效果
2、设备房动力箱应在方便维修操作的侧墙安装
9 建议照度值
9.1 酒店所有对客区域灯具光源参数:显色指数Ra均应大于80。
9.2 客房卫生间选用中间色光源,建议色温4300K左右,客房内卫生间之外其他灯具暖色光源色温建议2700K左右。客房样板间灯具光源现场安装后,经装修设计师定板确认。
9.3 部分区域照度参考
酒店大堂前台
希尔顿酒店标准430Lx
国家标准300 Lx
零点餐厅
希尔顿酒店标准107Lx
国家标准中餐厅200 Lx
二层明星酒廊
希尔顿酒店行政酒廊标准320Lx
桌球
网上资料娱乐级别台面照度300Lx周围60Lx
会议室
希尔顿酒店标准530Lx
国家标准办公会议300 Lx
10 变配电智能化系统
10.1酒店变电所可设置变配电智能化系统,功能只监不控。
10.2采集和传输的数据数量以精简、满足基本需求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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