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欠款”?女子购买二手房后却多出这笔债务,被坑惨!

买房子是个大事,二手房买卖,在过户交易前,一定要查清房屋是否存在陈欠费用,比如水电燃气,热费等等。由于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通常会忽略诸如物管费、水电费的结算。买了有费用纠纷的二手房,而无法入住,前任房主也不认账。业内人士提示市民卖二手房一定要看清各种条款,因为一旦签字确认后,各方就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近日,市民王晶反映,他买了一套哈尔滨市福同街的二手房,本来上月完成了过户,近期准备入住,但是竟然发现原房主因拖欠供热费被停了暖气,致使他全家无法正常入住。当王晶了解情况之后,才知道自己这是被前任房主给坑了。

【新买的二手房供热费欠万元纠纷】

今年5月,王晶在哈尔滨市福同街买了一套二手房。因为是通过熟人介绍的房子,王晶很信任卖方。王晶称,自己以为没有什么乱子,就跟他交接了,然后房子也过户到我名下了。可是前几天,王晶去缴纳供热费时,却意外得知她的房子供热费竟然有拖欠。

王晶和家人准备入住买的房子,于是去缴热费,可没想到一去工作人员就告知她这个房子欠供热费,大约是两千多,然后还有滞纳金一万多。

王晶在供热部门查询到,她买的二手房没有缴纳2004年的供热费2500多块钱,再加上十几年来的违约金,共计欠费一万五千三百多块钱。王晶很意外,房子竟拖欠了十几年的供热费,她立即联系了卖家。卖给王晶房子的人说,他也是2007年买的二手房,当时的房主和物业对于缴纳供热费的事确实存在纠纷。

【最开始卖房就存在纠纷】

而据卖给王晶房子的人说当时他着急用房子也是买的二手房,买房后,他每次都按时缴纳当年的供热费,至于2004的热费欠费与他无关,也与后来的房主没有关系。不过,王晶找到负责给她家供热的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道里第三分公司,工作人员却是另一种说法。据工作人员称,在你购买房产的过程当中,一旦房产证的名变完之后,证明你承担这个房子所有的产权、债务,你已经同意了。供热公司的这名工作人员强调,供热费系统与房产交易部门是不联网的,拖欠热费也不影响房产交易,更名。买了房子就有义务承担房子拖欠的供热费。而卖给王晶房子的人却认为谁欠的热费由谁承担。这拖欠的供热费用每天都会产生滞纳金,王晶有些不知所措。

而据律师称,既然原来的房主是由他享受到供水供电的权利,从合同关系来说应该是由他自己本身来承担水电费。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并不必然代表着债务的转让,债务的转让本身是需要债权人 债务人 和第三方。三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转让的一个关系。

律师认为,原房主、供电部门跟新房主之间不是同一个合同关系,应该由债权方向欠款的原业主进行追讨。律师也提醒市民,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一定要把相应的房款、水电、物业、燃气等费用都查清楚,确定费用结清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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