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鹰撞了私家车 交警遇到新问题

■12月10日8时30分,在鹿泉区昌盛大街名扬大厦附近的停车场,一只罕见的大鸟撞上市民张先生的私家车。鹿泉区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接到报警后,执勤交警迅速赶赴现场。

经现场观察,“大鸟”眼睛受伤,神情疲倦,一动不动。随后执勤交警对“大鸟”进行仔细比对,发现这只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为更好地保护苍鹰,执勤交警一边安慰私家车主,一边积极联系石家庄动物园,最后将苍鹰送到石家庄动物园进行伤口处置。目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已脱离危险。

本报记者董世杰通讯员张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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