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梦派科技公司总经理签发了一份公司内部文件,题目是《关于声援华为的通知》。
这份通知表达了公司抵制美国品牌电脑、手机、汽车的姿态。其中明确提出,员工购买华为中兴手机,公司按市场价的15%给予补贴,员工购买苹果手机,公司按市场价的100%予以罚款。
这份公司内部文件流传到网上之后,引发了巨量的关注,叫好者很多,质疑者也有。总之,这个从前极少有人听说过的梦派公司,一下子成了网红,知名度大大提升。
从传播学的角度讲,争议是最好的“流量入口”。一个人,一个公司,能够在安全的范围内引发巨大的争议,必然能够获取巨大的流量。
这份通知之所以引发巨大的争议,是因为它暴露了一个“千古难题”——可不可以为了“民族大义”侵犯个人权利,并由此衍生出另一个难题——一个行为是否有利于民族大义,由谁来认定?
梦派的总经理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一个概念叫“国家道德”。他认为,在美国如此打压华为的情况下,还继续使用美国手机是没有“国家道德”的。因此,公司18个股东开会决定,员工购买苹果手机,罚款。
老实说,在刘丹造出的“国家道德”这个词儿面前,我是犯晕的——是不是说,作用一个苹果手机用户,我现在是特别不道德的,且这种不道德达到了“国家级”?想到此,我有种眩晕感。
但至少有一点我是清晰的,按照刘丹的说法,那就是当此之际,购买华为的产品,使用华为手机,就站在了民族大义的一边。可是,为了实现这个民族大义而对员工进行100%罚款,则是侵犯员工的权利。
这就得出一个结论,在维护民族大义的路上,可以侵犯个人的权利。
但这就产生一个悖论,我们维护民族大义的目的最终是为了什么?难道不包括维护个人的权利么?
如果必须通过侵犯个人权利的方式维护民族大义,那维护民族大义的意义何在?即便是民族复兴如此宏大的事业,最终也要落脚到个人权利之上啊。
当然,我写这些不是要跟刘丹探讨道理。我觉得刘丹也不会跟我探讨——他让我想起了“梁山好汉”。
梁山好汉的旗帜是替天行道。在这个旗帜之下,杀人、放火、屠城、抢劫,都是正义的。好汉的逻辑就是,为了正义,可以不择手段。
祝家庄是朝廷的帮凶,就三打祝家庄;怀疑扈家庄是祝家庄的联盟,就血洗了扈家庄。大名府迫害卢俊义,那就洗劫、火烧大名府。
梁山好汉从来不谈法律,梦派的这个通知也不讲法律。按照水浒传的规则,我觉得梦派属于“好汉”。
梁山,难听点说是黑社会团伙,好听点说是侠客联盟。无论黑社会还是侠客,都是藐视法律的。
就在梦派走红之际,美国高通公司在其官网公布了一则消息——这消息估计让梦派很振奋——高通宣布,经福州中院裁定,因两项专利侵权,禁止苹果在中国进口、销售部分苹果手机。意思是,高通以苹果侵犯专利权为由,向福州中院提起了相关诉讼,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相对而言,高通算不得好汉,他是用法律手段打击苹果,从而维护自己的权利。当然,高通的行为更不符合民族大义,相反,从美国的角度看,这家公司毫无“国家道德”,堪称“美奸”。毕竟它与苹果同属美国公司。
试想,如果这个时候有一家中国公司起诉华为侵权,该是多么不合时宜的“汉奸”行为啊。
总之,世间很多事儿是错乱交织的——什么是爱国,什么是大义,什么是道德,其实并不那么容易辨别。如果你理解能力不够,可能会精神错乱。
为了避免精神错乱,我觉得做人还是应该单纯一些。
比如,梦派公司的员工面对公司下发的通知——不要去想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的侵犯,否则会陷入痛苦——只需要为自己有幸在一个如此有民族大义和国家道德的公司里工作自豪,就行了。
但是,从外界来说,站在民族大义的制高点的梦派还是不可避免地遭到了质疑。毕竟,网上的吃瓜群众很闲,也不担心被梦派公司罚款。
为此我向梦派公司献一个计策,不要罚款,不要让人误会公司是以维护正义之名通过罚款搞创收。罚款不仅涉嫌违法,还显得太小家子气。应该加大对购买华为手机员工的奖励,以此吸引员工主动放弃使用苹果手机。
这样,不仅支持了国货,而且可以化解侵犯员工权利的质疑,何乐而不为?
比如,员工买一个华为手机,公司奖励员工10万元人民币,当然,奖励100万元更好。我相信,梦派公司全体员工会迅速普及华为手机。
如此,这梦派的民族大义和梦派的国家道德,就显得更加高大和崇高了。
最后,打倒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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