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洞大开!男子起诉一见钟情女孩

一见钟情的最高境界是什么?答曰:“到法院起诉去。”真是世界知道无奇不有,让我们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近日,在北京的一家书店内,有一位“痴情汉”为了再次见到那一天多看了一眼的女生,每天准点书店报道,足足守了50多天后,实在等不到。于是,脑洞大开,在被告人姓名、年龄、籍贯、电话都不详的情况下,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起诉”一见钟情的她,希望法院能够帮他找人。这种奇葩的“起诉”,想当然是被拒绝了。

男子书店偶遇钟情女子

北京男子孙某在9月底在北京商场书店内偶遇见一个身穿一件黄色卫衣,下身穿着肉色丝袜的女子,当时两人相隔三四米对视十余秒。孙某抬头一见该女子就十分心动,心里对她十分满意,但等孙先生再次抬头时,身穿黄色卫衣的女子不见了,孙某十分后悔。从中秋节过后不久,孙某就一直在书店等待,每天11点,孙先生准时出现在该书店,就为了再次偶遇身穿黄色卫衣的女子。但是孙先生连续等到了四五十天仍没能等来自己当时一见钟情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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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为何没有及时上前?

当时书架旁边还有一个曾对孙某表示过好感的女生,而且孙某也曾对她有过好感,但是孙某接触之后孙某感觉不合适,所以没有再继续,遇到钟情的女子时,当时正在思考怎样委婉而又不伤害曾经有过好感的女生;所以孙某当时遇到一见钟情的女子时,产生了一丝空白,也就当孙某思考时,穿黄色卫衣的女生就离开了书店,孙某没能及时询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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