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济宁金乡一起非法拘禁牵出一个套路贷犯罪集团

齐鲁网12月12日讯近日,济宁金乡警方在侦办一起非法拘禁案件过程中,发现这起因“民间借贷”而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似乎并不像表面看上去这么简单,在经过一番秘密侦查后,专案组民警果然有了重大发现,一个披着“金融公司”外衣,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今年5月7日,一名男子到金乡县司马派出所报案,说他被人非法拘禁了。\"带走之后强行逼问我,把我关到一个小屋里,关了一夜,让我给家里人要钱,他们放高利贷的逼的特别紧,我说缓两天,他不让缓,还把我打一顿。借了一万多块钱,停了没多长时间20天,他给我要3万,利息这么高,任何一个家庭也还不上。受害人高某告诉记者。

接到报警后司马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在对刘某某进行讯问时民警发现,这起因“民间借贷”而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似乎并不像表面看上去这么简单。“受害人借了1万元钱,而且是从公司里面借的。借了1万元之后,实际到手是5500元。一般的民间借贷人他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而且当时在受害人是已经还了一部分钱的情况下,还继续对受害人实施非法拘禁,这些行为都是很不正常的。”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高爱兵告诉记者。

民警随即对嫌疑人刘某某展开秘密侦查,通过对嫌疑人银行交易记录进行分析梳理,在多方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办案民警最终确定了10名嫌疑人。“这起案件以瞿某和徐某为首,一共有10个人,瞿某负责出资,他安排他自己的一个女性朋友徐某担任会计,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它下面分为两个分公司,其中一个分公司是在咱们济宁运河城,以刘某为首,另外一个公司是在济宁豪德商贸城,以张某为首,两个公司是一种平行的关系,分别向外进行放贷。”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孙庆伟说。

办案民警侦查发现,以瞿某某为首的这个犯罪集团,打着众合金融公司、共和电子商务公司的旗号对外放贷,自2017年12月份到今年5月份,短短半年的时间,前来借贷人数就达四五十人。一旦有人上钩,他们就会变着花的,以各种理由收取借款人的费用。“你像有服务费,点费,平台管理费,GPS安装费,不拆除GPS费,违约金保证金,名目特别多。像报案的受害人说到的,他是借款1万元,减去中介费,实际到手是5500元。”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高爱兵介绍说。

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这以瞿某某为首的这个犯罪集团,最大的特点就是狡猾,反侦查意识也很强。“他把钱打给受害人的时候,全部是银行转账,但是收取受害人收取钱的时候基本上是现金,签订合同就签订一份,不让外人拿走。还款了立马就把合同进行销毁,就是不留下什么痕迹。”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高爱兵说。

为了获取高额的违约金,瞿某某等人会编造各种奇葩理由,单方面认定借款人违约。“举个例子,说你的车辆,他们认为你出济宁地区了,没有告诉他们,那就是违约。你的车辆长时间的放置不动,他也认为你又抵押了另外一个公司去贷款了,他也认定你违约。如果这个车它是一辆有车贷的车,如果你这一个月偿还车贷了,没有给嫌疑人进行汇报,说我这个又还车贷了,这也是认定你违约。他们违约认定你违约的办法特别多,让你防不胜防。”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孙庆伟告诉记者。

当瞿某某认定借款人违约后,他们会通过前期安装在借款人车内的定位期和提前配置的备用钥匙,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车辆开走,然后再电话通知借款人,要想赎车,就得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有时候他们约定也比较高,10%到20%。10%是个什么情况?就是你今天违约了,按照你本金10%,这一天就是一千块钱,你要20%的话,那一天就是2000块钱,所以说违约金还是相当高的。以1万块钱为例,违约五天的情况下,那就要超过本金了。”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孙庆伟告诉记者。

如果借款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如期缴纳违约金,瞿某某等人就会采取暴力手段,软硬兼施,直到借款人还钱为止。“采取的手段,有硬暴力,硬暴力的主要是指非法拘禁。还有软暴力,就是滋扰、纠缠就骚扰你,上家里去找你的家人,让你生活受到影响,这就是所谓的软暴力。”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高爱兵说。

在摸清了这伙人的组织框架,掌握了他们的作息规律后,专案组民警决定在7月20号进行收网抓捕。“现在这个案件已经到了法院,一审已经审理完毕了。”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高爱兵说。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乡县对涉黑涉恶线索全面摸排深挖,依法重拳出击,截至12月9日,共立案43起,侦查终结19起,抓获131人,刑拘107人,逮捕60人,移诉120人,公诉至法院77人,判决44人。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