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一男子盗用女教师照片 “克隆”其朋友圈诈骗被抓

不少人喜欢在朋友圈里面分享自己的动态,晒衣服、晒礼物、晒旅游、晒吃、晒玩……然而,如果朋友圈里面有别有用心的人,自己所晒的动态就分分钟会被“克隆”。近日,佛山顺德公安就破获一起利用他人朋友圈作为资源进行诈骗的案件,并将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10月15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北滘派出所接事主方先生报称,其于今年8、9月份被人以网上交友的形式诈骗了6000元人民币。

接到报警后,民警马上展开侦查,并于12月12日在顺德区北滘镇三洪奇某日租夜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6岁,广东怀集人)抓获,起获作案用的手机一台。

经审讯,李某如实交代了诈骗经过。今年8月份,李某因为没钱生活,于是想到了用微信等平台假扮女性的方法骗取金钱。随后,李某在网上找到一个美女的头像后新申请了一个微信号,利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了事主为好友并开始聊天。

期间,李某声称自己叫“余琴”,1998年出生,在幼儿园做代课老师。当事主方先生要求其发照片给他看时,李某想到自己曾在找工作的时候加了一个在幼儿园工作的女子小莉(化名)为好友,而小莉经常在朋友圈里面发照片,可以很容易地获取她的大量照片,于是李某复制了小莉的照片给方先生发了过去。当看到李某发过去的小莉的照片后,方先生动了心,于是提出了要与对方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为了博取方先生的信任,李某不时地“克隆”小莉的朋友圈内容更新到自己的朋友圈,还不时将小莉的照片发给方先生看。随着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方先生对“余琴”越来越喜欢,甚至提出了要见面的要求,而李某都以没空为由拒绝。

然而,在拒绝见面的同时,李某却以回家买车票、需要生活费等理由向方先生索要金钱。为了赢得美人归,方先生基本上都是有求必应,先后转给了李某共6000元。然而,当方先生一再要求语音、电话聊天被拒,而到了“余琴”家附近,“余琴”都不肯出来见面以后,方先生才感觉被骗。直至俩人闹掰方先生再也联系不上“余琴”后,方先生选择了报警。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不要随便添加陌生人的微信,也不要轻易给陌生人转账。同时,在发朋友圈时,要对“好友”们设置朋友圈权限,以免泄露私人信息和被有心人利用。

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北滘辖区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同比下降23.3%,抓获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嫌疑人同比上升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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