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弟弟也坑!呼伦贝尔一男子被交警查获,竟冒充亲兄弟!

大家都知道

如今考驾照越来越难了

能拿到证都不易呀

而近日

额尔古纳市一男子竟冒用弟弟信息

伪造驾驶证、身份证

头一次遇交警检查就被识破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跟着小编一起去瞧瞧

12月12日,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交巡警大队查处一起伪造驾驶证违法行为,当事人把弟弟的驾驶证相关信息提供给制证方,贴上自己的像片,伪造为本人的驾驶证,附带的还制作了一张配套的身份证,弟弟却毫不知情,着实坑了亲弟一把。

当天,该大队民警例行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提供的驾驶证疑似假证,同时在驾驶证里还夹带着一张身份证,颜色、材质低劣,一看便知是假证。驾驶人在回答民警提问时不仅拒不承认事实,还态度蛮横得和民警对峙:我这证没有问题啊,就算我做假了,又能怎么样!

民警通过电脑调取驾驶人信息,发现该驾驶人所持C1驾驶证与电脑信息相片不符,身份证信息同此,系伪造驾驶证、身份证。经讯问,该驾驶人有摩托车驾驶证,没有小车票,为了省钱省力省时间,两个月前通过微信支付了三百元,将自己的像片连带瞒着弟弟将其驾驶证信息一并提供给制假证的,几天后就收到了两张假证。最近刚刚受雇某商户开车送货,头一次遇交警检查就被识破了。

按照法律规定,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收缴,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提醒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驾驶人

任何时候

都请记得

遵纪守法,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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