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小区游乐设施继续伤害儿童

许多小区里都配有健身设施和儿童游乐设施,这本是给业主们休闲放松提供了好去处,然而在宿迁市沭阳县某个小区里,却因为这些设施发生了意外。该小区的物业人员发现其中一个跷跷板坏了,却没有及时维修,不久后,一个 4 岁大的孩子在上面玩时,多根手指头几乎被切断,其中一根手指被整个切掉。(12月15日《现代快报》)

小区的游乐设施,想不到暗藏着诸多风险。才四岁的小孩,遭受无妄之灾,无论物业赔偿多少钱,也不能换回小孩的手指,这无疑给他今后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疼在小孩身上,更疼在小孩父母心里。事件已经发生,我们不能总是事后诸葛,而是要针对问题善于总结教训,才能阻止下一次的安全事故发生。

回顾这起事件,其实本可避免,距离事发前两个月,物业部门就已经发现跷跷板遭受损坏,为什么没有及时维修,或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而任其“逍遥法外”?如果物业能够尽职尽责,也不至于沦落到物业与户主对簿公堂地步。

再牢固的物品也会慢慢损坏,说不定还有人为因素,但这都不物业甩锅的理由。小区物业应当成为每个物业主的安全守护神。既要做到事前防范,让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又要有应急预案,在事发的第一时间让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平时还要对公共设施及时巡检、检验、或更换。事实上,物业部门一副“事不关已”的冷漠态度,忘却肩负应有的责任,丧失了起码的职业操守。

在飞速发展高楼林立的当今,人们的休闲空间越来越狭小,小区游乐场所和健身场所作为小区配套设施,自然而然地成为市民买房前权衡掂量的标配之一。因此,建筑单位与物业完成交接手续,物业部门应当对小区公共设施承担管理义务,确保每个人的安全。

堤溃蚁孔,把好小区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关口,要对小区物业落实具体责任人追究和追责,完善相关管理条例,并在实践中有效执行。同时,作为儿童的监护人,应当随时尽到照顾未成年人的安全职责,本案中让家长承担30%的责任就是因为事发当场无监护人在场照顾。除此之外,不妨以此为教训,对全国各地小区作一次查补漏缺,不能再让小区游乐设施继续伤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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