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新闻网讯 2018年12月11日,罗某某、刘某某夫妻二人以未达到赔偿要求为由阻拦铁塔施工,被德昌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12月11日10时许,德昌县公安局麻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德昌县阿月镇团山村罗某某、刘某某夫妻二人阻止铁塔施工。经调查,因铁塔修建占用罗某某家的土地,双方已于2017年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9000元达成赔偿协议并已支付,刘某某夫妻二人以还需赔偿青苗费人民币6000元为由,阻拦修建铁塔的工人施工,不听乡村社干部劝解,期间刘某某还捡小石头打准备施工的工人。夫妻二人被民警传唤到派出所询问,在民警耐心法律宣传教育下,认识到自己行为触犯了法律,如实供述自己阻工的违法行为,违法人员罗某某、刘某某已被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文 /视频 邱富权 记者 张鹏 后期制作 记者 徐丹青)
来源:凉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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