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 为什么我的记分没有自动清零?

年底到了

蜀黍再次提醒小伙伴们

驾驶证记分清零和违章处理技巧~

年底了

驾驶证记分什么时候可以清零

大家都准备通过使用福州交警公众号或APP

网上预约处理交通违章

希望今年的违法行为记分不要延续到明年

但是

小伙伴你们知道么

违法行为记分可是按照记分周期计算的

不一定都是自然年哦

现身说法

蜀黍,驾驶证记分周期到底是咋计算的?

来来来,拿出你的驾驶证,蜀黍给你分析下~

(点击看大图)

你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8月19日,那么本年记分周期就是2018年8月19日0时至2019年8月18日24时。

所以你的清分日期是2019年8月18日24时,而不是在2018年的12月31日清分呦~

哇~那我就不必每年年底,着急忙慌的赶去处理违章喽,表示极度舒适~

对了,今年去处理违章时,提示我今年只剩6分可以用了,可是我明明今年都没有发生过违章呀,这是怎么回事?

还有这回事?蜀黍给你查一查。

哦,原来是这样,你去年在市区闯了个红灯,到违法处理点开具处罚决定书时间是2018年8月10日,可是你8月21日才去缴纳了罚款,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是按缴纳完罚款的时间计算的。也就是说,这6分是记在了今年这个记分周期里啦。

这样啊,我似乎懂了

看到这里

大家对记分周期和违法记分处理时间

的概念都清楚了吗

蜀黍在这里再和大家梳理一下

【法律链接】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如果您2017年11月16日拿到的驾驶证,那么您的记分周期是拿证那天起至2018年11月15日24时止。而不是很多人认为的每年的1月1日自动清零!

计算公式:一个记分周期=【初次领证日期】+12个月

重点!:在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罚款现已交纳的,记分予以消除,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这也就是为什么,上个记分周期的记分会算到这个记分周期啦。

那么,对于市民来说

什么时候处理违法行为最为妥当呢?

这是市民王先生的三个处理违章计划:

你觉得哪个更合理?

已知:王先生持有C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01年3月28日,且在有效期内,现有记分交通违法行为(小于12分)。

问:王先生应当何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最为稳妥合理?

A.于2019年3月28日前完成交通违法处理及罚款缴纳。

B.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通违法处理及罚款缴纳。

C.于2019年3月28日前完成交通违法处理,等有空再进行罚款缴纳。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A

小伙伴们,你们选对了吗?

今天的蜀黍有话说就讲到这里

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在下方留言

蜀黍会定期和大家讲述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来源:福建交警

编辑:小敏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