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女子竟怀揣敌敌畏进法庭

为了达到自己的离婚诉求,安康一女性当事人亲属竟怀揣一瓶敌敌畏来到法庭,并扬言若法庭判的不满意就不活了。12月14日,这起事件就发生在安康汉滨法院关庙法庭,幸亏值班法警及时发现并夺过药瓶,才防止了事件进一步恶化。

12月14日早上9时许,女当事人刘某带着小孩和其母亲朱某来到法庭,两名大人情绪异常激动。朱某扬言在拿不到生活费的情况下,如果法庭判决准予离婚,她就不活了,边说边打开随身携带的包,拿出一个塑料瓶,值班法警见状迅速上前夺过。后经检测,从朱某手中夺过的是瓶装敌敌畏农药。

据了解,王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关庙法庭刚刚于本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这也是王某与刘某的第三次离婚诉讼。第一次是女方刘某起诉离婚,第二次是男方王某起诉要求离婚,均被法庭驳回。

本次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男女双方在离婚态度和孩子随谁生活问题上均无异议,只是就孩子的生活费给付方式、离婚后孩子姓氏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女方坚持要求男方两年内支付孩子从2014年至成年的生活费12万元,孩子姓氏要改随女方。男方王某同意支付,但因收入有限,希望在三年内付清,孩子姓氏则坚决不能更改。

在当事人情绪稳定后,法庭当即对朱某携带农药来法庭的行为予以训诫,指出其行为对法院的正常诉讼构成妨害。同时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后朱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愿意认错悔过,并自愿书写了悔过书。鉴于朱某能切实认识并改正错误,遂作出没收其所携带的违禁药品、予以训诫的从轻处理决定。

来源:安康在线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