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早8点多钟,武汉市江岸区交通大队民警,驾驶摩托车巡逻至中山大道北京路路口附近时,发现一辆黑色奥迪车停在路边,车内驾驶员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
民警将摩托车停在该车前部上前检查,敲窗后该男子没有反应,试着伸手拉车门,车门被打开,满车酒味。民警再次呼唤该男子,谁料驾驶员还没来得及完全清醒,这辆车就径直撞向了警用摩托。民警见状立即扑向驾驶室将该车制动才发现档位还挂在D档上。后经检验鉴定,驾驶员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5.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郑某陈述,11月23日晚,他与朋友驾车前往某酒吧喝酒,在喝完4瓶香槟后,叫了代驾驱车前往火锅店吃火锅。酒足饭饱后,此时已经凌晨五点左右。郑某觉得自己已经清醒,所以这一次他没有选择叫代驾,而是自行将朋友送回去后独自驾车离开,谁想到竟在路边,踩着刹车趴在车里睡着了。
目前,驾驶员郑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处以吊销驾驶证、禁驾五年的行政处罚。
来源:湖北经视|记者:祁晓菁|通讯员:王美惠|编辑:杨金金|主编:张霖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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